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为了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DL/T 50921999)和《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J37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9.1  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特殊地形、气象条件的影响(尽量避开可能引起导线、地线严重覆冰或导线舞动的特殊地区),合理选取杆(塔)型、杆塔强度。对地形复杂、气象条件恶劣、交通困难地段的杆塔,应适当增加杆塔强度。原则上,500kV线路不宜采用拉线塔。

19.2  对重要跨越处,如铁路、高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通航河流以及人口密集地区应采用独立挂点的双悬垂绝缘子结构。

19.3  设计中应有防止导地线断线的措施,对导地线、拉线金具要有明确要求。

19.4  对有可能遭受洪水、暴雨冲刷的杆塔应采用可靠的防汛措施;采用高低腿结构塔的基础护墙要有足够强度,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19.5  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隐蔽工程应经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掩埋,否则严禁立杆塔、放线。

19.6  线路器材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金具不准安装使用,禁止在安装中沿合成绝缘子上下导线。

19.7  加强线路杆塔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线路历经恶劣气象条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特巡。

19.8  城区线路杆塔、塔有可能引起误碰区域,应悬挂限高警示牌。

19.10  积极开展利用红外测温技术监测接线金具(如压接管、线夹等)的发热情况。发现导、地线有断股现象要及时消除,特别应注意地线复合光缆(OPGW)外层断股。

19.11  应制定倒杆塔、断线事故的反事故措施,并在材料、人员上给予落实,应集中储备一定数量的事故抢修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