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力生产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及其任务
Ethan Frome

文本框: 第一篇  建立电力生产安全
监察体系和保证体系
              

                  

               

               

                

第一章  电力生产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及其任务

第一节建立和完善安全监察体系

第二节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节安全监察的任务及案例监察人员的工作方法

 

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察体系

陈其祥

一、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

二、历史的教训

三、完善安全监察体系

四、强化安全监察职能

五、实现安全工作三个现代化

    一、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

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有其突出的重要性,这是电力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电力生产本身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因为,电力工业不仅是单纯的生产性企业,而且是具有产、供、销同时进行、同时完成这一特点的商业和服务性行业;是集生产、分配、销售于一体的工商联合体。电力工业的安全,不仅是自身发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而且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全社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因此,安全生产是电力工业永恒的主题,在任何情况下,均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新中国成立以来,电力工业的安全工作,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早在50年代初期,就提出了“安全第一”的口号。当时,根据苏联专家的建议,燃料工业部和电业管理总局就设立了技术安全监察机构。195146日,燃料工业部曾以[51]燃监字第1332号文发布“关于建立各级技术保安专职机构”的指示,电业管理总局随即提出了“技术保安机构的建立及工作方案”,同年1110日,燃料工业又以[51]燃监字第4365号文颁发了“电业技术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大纲”,明确机构设置、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和各项权限,用以指导全国电业的安全监察工作。各大区管理局、各电业局、发电厂、线路管理所等都根据部的要求,相继成立了技术保安科或配备了保安工程师,协助局、厂领导监督检查发供电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工作。

在这期间,约在19504月,燃料工业部就制订了《事故处理暂行规程》,要求各电业生产单位进行事故的统计和报告。试行一年后,于19513月,在第二次全国电业会议上,重新作了修改和补充后,正式颁发了《电业事故报告统计规程》。

以上是解放以来电力工业最早形成的安全监察体系和《电业事故调查规程》。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对安全发供电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第一个五年计划初期,在燃料工业部党组向中央汇报工作提到电力事故问题时,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指出“电力事故是国民经济一大灾害”。从1953年起,开始引起苏联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种典型规程和服务规程以及其他安全技术规程等。鉴于当时人身伤亡事故严重,燃料工业部于19533月,由陈郁部长签字向全国电业部分发布了[53]燃监字第1684号命令,要求从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上坚决消灭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这个命令,在全国得到了认真贯彻,达到了家喻户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视。

1955年,电力工业部成立技术监察司,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察职能,着重加强运行监察。1956126日,电力工业部曾以[56]电劳组程字第046号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发电厂和线路管理所运行监察工程师职责条例”的命令,赋予了运行监察工程师很大的权限,接着召开了全国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予以贯彻,全国电业部门从上到下都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监察系统。运行监察工程师着重抓设备安全;技术保安工程师着重抓人身安全,均直接由总工程师领导,并第一次阐明了是总工程师的有力助手,迅速推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电力工业部成立技术监察司后,发布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的命令。195510月,颁发了“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执行与监督暂行办法”,接着又发布了“执行反事故技术措施”、“消灭电业生产中20种事故”及“在基本建设中消灭六种恶性事故”的命令。所有这些措施和命令,在当时对保证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195512月,电力工业部修订了原《电业事故报告统计规程》,正式颁发了《电业事故调查规程》,从19561月起在全国执行。以后通过不断实践,在1958195919611962年又多次作了相应的补充和修改。

电力工业的安全监察工作和安全监察体系,就是这样随着电力事故的发展而不断加强完善。

二、历史的教训

如前所述,电力工业的安全工作,始终受到国家的重视,放在一切的工作的首位,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因而安全生产水平逐年提高,不少发供电企业一年只发生一、二次事故,甚至全年不发生事故,经济效益也逐年提高。但是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有过两次大反复,受到过两次大的冲击。

第一次在1958年大跃进时期,那时过多地强调革命热情的一面,忽视和科学态度,产生瞎指挥,如搞过“超出力运行”,搞过“破除迷信”,“破除规程制度”,搞简易发电,背离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以致事故不断发生。1957年,全国电力生产事故是历史上比较少的年份,安全情况较好,到1960年,在短短的3年内,事故上升到6倍以上。电力生产中,安全这个环节是最敏感的,一旦背离了“安全第一”的方针,背离了电力生产的客观规律,马上受到影响的,就是安全水平的下降、事故的上升。后来,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纠正了错误,恢复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整修了设备,严格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使安全生产形势很快好转。到1965年,事故已大幅度下降,接近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第二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次安全生产受到的干扰和破坏比第一次严重,时间也长得多。在这期间,“安全第一”视为“修正主义路线”、“唯生产力论”被批判。对安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被批判成是对工人的“管、卡、压”。设备健康受到极大的损伤,经常发生系统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事故,以及主设备发生严重损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也极为严重,安全管理趋于瘫痪,安全监察机构被撤消,对许多事故不调查,不分析,不上报。这期间发生的事故次数远远比1960年多得多。这是第二次受到的冲击。但是“生产必须安全”是一条客观规律,绝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尽管建国以来在安全上受到过种种干扰,最终必须回到“安全第一”的方针上来。

三、完善安全监察体系

1972年,水利力电力部接近受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重新修订颁发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统计规定》,使安全监察工作逐步恢复并走向正轨。由于当时“四人帮”还未粉碎,受历史背景的影响,制订得过于简化,宽严不一,不但于考核,故从1978年开始,又组织人力进行了修改。从19811月起,正式颁发了新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在70年代后期,部还组织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拨乱反正,为强化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

19807月,电力工业部在北京召开了结束“十年内乱”以后的一次全国电业安全生产会议。当时任电力部副部长的李鹏同志主持了会议并作了重要报告,刘澜波部长到会讲了话。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生产遭受破坏的教训,交流了拨乱反正开展安全工作的经验,重新认识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会议在加强安全的组织措施方面,提出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在加强安全的技术措施方面,针对发生过的一些重大设备事故、人身事故,提出了《16项重点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那次会议对全国作用很大。各个网、省局、基建、设计、科研、发电厂、供电局等单位均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健全安全监察机构,确立了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了安全管理,重申了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这为以后的10多年中,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起了良好的先导作用。

由于统一归口监察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故不再区分运行监察和技术保安,统一称为安全监察。

1981年,水利电力部安全监察系统开始运用电子计算机统计和分析事故,建立事故数据库,并加强了安全监察考核的力度,同时引入了可靠性的内容,因而使原来执行的事故调查规程,又不适应生产的需要,故又重新作了全面修订,从19861月起,全国开始执行新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随着我国大电网、大机组、高参数、高技术的不断采用,原来长期沿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又不能适应生产和建设的发展,根据改革开放的新形势,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来更好地保障安全发供电的人身安全,为此,在19877月,部又召开了全国电业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根据当时电力工业的安全情况,制订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会议在原提出的在安全生产上必须解决的16个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提出了18项反事故斗争的重点,要求发动生产、基建、设计、科研、制造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在这次会议上,正式提出: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实现安全装备现代化、安全管理现代化和安全工器具现代化。并商定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的领导下,筹建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安全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和的挥跨行业的安全技术专家助协助行政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1988年,组建成国家能源部,同年81日,发布了能源部的安全第一号指令。在这个指令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各单位的行驶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强调要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安全监察工作。19926月,能源部又发布了安全生产第二号指令,进一步提出了要健全安全监察体系,要执行《煤炭、电力工业安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并对18项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增加到20项,即现在统称的“20项反措”。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电力工业部于199311月于宜昌又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在这之前还多次开过全国安全生产的电话会议和现场会议。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形势发展的需要,体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会议决定重新修订《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经过多次修稿,该规程已于199541日起正式在全国执行。19941月,电力工业部又正式颁发了《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共10条。在这《决定》中,又一次明确提出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这个《决定》是电力安全生产纲领性文件,对全国安全生产将起极大的推动作用。1994年以后,电力部又先后召开过多次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议,并于19957月在兰州召开了全国电业安全生产会议在19967月在昆明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电力部并在近两年内,先后发布了5个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即:《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基本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安全监察规定》、《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这5个规定是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指导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其重要内容是要求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并正常动作,发挥各自的作用,以促进电力生产和基本建设的安全。

从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经过了一个初步认识到逐渐发展到深刻认识,最后形成一个较完善的体系。

四、强化安全监察职能

电力生产的安全监察,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是运用行政及上级赋予的职权,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全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监察,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带有强制性的特征;另一方面,又要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具有安全管理的职能。从总体来看,全国电力生产的安全监察体系已逐步完善,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监察网络。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安全工作决定》中明确提出,电力的安全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明确了电力部对电力行业实行安全监察,各网、省公司对所属企业行使安全监察职能,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属生产人员,承担安全监察的责任。各级领导要各级支持安监工作,不得任意干预,使安全监察人员真正有职有权。

当然,安全监察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但是这两个体系又是独立存在的,各自的任务是不同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强调要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从事生产活动中,每道工序、每个岗位、每个人员都要考虑本身和相关的安全问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培训,严格安全考核和奖惩,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增加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是要每个职工都负起安全责任来,全方位的做好安全工作。而安全监察体系的主要职能是“监察”,即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事先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当然也包括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安全统计、分析,安全目标管理等等。有些单位把所有有关安全的工作都交给安监部门去办,应该说是一种误解,混淆了保证和监察两个体系的不同作用,是不利于安全保证体系作用的发挥,并且保证体系中的很多工作,也是安全监察体系无法代替的。必须认识到,设置安全监察机构,建立安全监察体系,对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监察,绝不是一项任意的政策,这是被电力生产的历史经验教训所证明了的,也是根据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数十年来在安全生产中积累的一条重要经验。在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尤其必要。

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规划、监督、协调和服务”等几方面的工作,其中“监督”,包括监督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和行业的经济、技术标准,包括规程制度的执行。“安全监察”无疑是上述“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目标。其中“自我约束”包括企业要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机制,以便自觉规范企业行为,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兼顾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确保国家财产的保值、增值。在电力行业中,安全监察体系的存在,不仅同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并行不悖,而且电业安全生产对电力财产的保值、增值具有不同于其他一些行业的特殊重要意义。因此,“安全监察”,实际上是“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内涵。

但是,我们的监察,是属于行业管理内部专业监察,不同于国家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的司法机关的监察,我们要执行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安全监察的规定。虽然我们在电力系统内部建立了一个安全监察的系统,我们要接受劳动部门在劳动安全方面的监督,执行劳动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在消防方面,我们也要执行公安部门提出的标准和规定。这样做,就能使我们这个安全监督系统更为有效,而不致于产生其他的误解,造成其他方面的干扰,影响我们有效实施安全监察的职能。

五、实现安全工作三个现代化

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全国已形成较完整的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的基础上,在实现安全工作三个现代化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的进步。

在安全装备现代化方面,围绕电力部提出的《防止20项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已经广泛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提高了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当前,主要电网、大型机组和超高压枢纽变电站,已相继装有安全监控装置,故障快速切除保护,巡回检测自动记录装置和各种主要运行参数的自动记录装置以及事故追忆和故障录波器等装置。在高压配电装置上,已逐步安装具有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误拉、误合断路器,防止带接地线合闸,防止带电挂接地线的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五防”功能的技术闭锁装置。这些装置,已经从机械闭锁、机械程序锁、电磁锁、电气闭锁,对复杂的电气接线向微机闭锁发展。

在安全管理现代化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安全监察机构已经基本完善;厂(局)、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网已正常运转;保证安全所必须的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并能较认真执行。有些制度还具有独创性,如在电业生产中必须坚持认真执行的“两票三制”,发生事故后必须做到的“三不放过”等等,已经深入人心。其次,在安全信息管理方面,已广泛运用计算机统计和分析事故,已实现计算机联网,可随时检索及分析各种类型的事故,及时反馈信息,交流经验,提供领导决策;另外,电力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已经得到广泛利用,安全管理与可靠性管理的相结合很好起到了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协作,共同为全面提高电力工业的安全水平的使用。在安全培训教育,对新投产的大型机组的主要值班人员,已广泛采用仿真模拟机进行技术培训,对职工的现场安全教育,已普遍采用音像设备,由电力出版社音像部牵头,部有关司、局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安全技术专委会以及有关网、省局参加,组织摄制了出版了20集共51部安全系列录像片,对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反事故斗争,提供了丰富的内容。

在安全管理现代化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开展发供电企业的安全性评价,这是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对一个设备,一个“系统”所存在的和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纱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分析、识别和评价,达到超前控制事故,预测事故的发生。更准确地把握反事故斗争的重点,采取相应的对策,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实现安全生产。在这方面,已经从试点到逐步推广,取得了良好的使用。

在安全工器具现代化方面,80年代以前,电力工业的安全工器具,基本上是沿用仿苏产品。国外大都已向机械化、轻便化、小型化和提高安全性能方面发展,我们相对显得落后。近10多年来,围绕部提出的安全重点,特别是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等人身伤亡事故的工器具方面,进行了大量研制工作。在部的领导下,曾先后多次组闭去日本、加拿大、法国考察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与安全培训教育,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情况予以推广,几年来,全国各地已先后研制成功一批新型安全工器具,如防止触电的手表式近电报警器,带程控的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全封闭安全围栏,带声光、音响或有回转功能的高压验电器,防止高处坠落的新型双控双保险安全带、缓冲器、自锁器以及轻型检修架等等,都已得到了广泛使用。很多地区的线路作业,已经采用无线电通讯,大大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对一些落后的安全工器具,正在逐步淘汰更新,使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有了更可靠的保证。

 

第二节  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陈其祥

一、安全监察工作不同于其他专业

二、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熟悉的技术业务知识

三、安全监察人员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

    一、安全监察工作不同于其他专业

电力生产的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到专业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工作经验。因此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善于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安全监察在技术要求、任务完成、工作方法等方面与其它专业是不同的。

首先在技术上,电力生产中其他各类专业人员,往往要求他们精通一门专业知识,掌握一个方面的技术业务,相对来说,专业面较窄,与其他专业不需要更多的联系或甚少联系。例如锅炉专业人员与电气专业人员之间,很少联系,而且在一个专业中,又进一步分运行与检修。在锅炉检修专业中,又分本体、受热面、转动、管阀、焊接等等。电气专业不仅与汽机、锅炉等专业横向联系甚少,而且在本专业中,又分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继电保护、马达、仪表等等。这些专业之间虽有一定的横向联系,但相互关系有的并不十分密切,即专业人员可以很少考虑其他专业的影响而独立从事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发挥自己的专长。而安全监察人员在技术的要求上就不同,相对来说,要有较广的知识面,要熟悉掌握各个方面的专业技术,不能只限于某一个专业。如在发电厂中,就要求能较全面的熟悉掌握锅炉、汽机、电气、热工、化学以及种种技术监督等的专业知识;在供电局内,就要求能熟悉掌握电力网及线路、变电的运行检修知识以及调度、通讯、继电保护等专业知识。,在技术上,安全监察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不是某一个专业能包括和代替得了的。过去曾经有人作过比哈,认为:安全监察所要求掌握的技术知识是个“面”,而其他一般专业要求掌握的技术知识是根“线”;一个是在“面”上提高,一个是在“线”上精益求精。这种比哈是有一个定道理的。

其次在完成任务上,其他专业人员,主要是要求他们能解决本专业在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运行的经济性和可靠性,侧重在技术上解决问题。安全监察则不同,不是以解决技术总是为主,主要是要求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监督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认真调查分析事故,达到“三不放过”,以及协助开展好种种反事故斗争等工作,因此在完成任务的要求上是不同的。

再次是在工作方法上,其他专业人员的工作方法,重点在研究设备、系统,提高运行操作水平,提高检修质量,解决存在等,工作的主要对象是物,因此需要不断积累和查阅有关专业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掌握国内外的先进科技信息,进行必要的计算和试验,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进行验证,予以提高。而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方法,则主要是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因此,安全监察很大一部分是做组织工作,主要对象是人,特别是要做好人的工作,不论在设备和人身方面出现的问题,除了自然灾害外,大都能通过人的政治、技术素质和行为分析并得到结论,从而使广大职能进一步关心和重视安全生产。

再有就是发生了事故之后,在评价各类专业技术问题上,在一个单位内部,各类专业人员一般容易对本专业生产包涵和偏袒,以致有可能不能真正吸取教训。相对来讲,安全监察人员看比较公正和客观。因此,在一个单位内部,本专业人员就不能完成代表安全监察进行事故的高查和分析。

从以上可以清楚看出,安全监察这个专业与其他专业是不同的,也是其他专业代替不了而必须独立存在的。

二、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熟悉的技术业务知识

1.熟悉主要设备结构、性能

发、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要熟悉其管辖范围内主要设备的结构、性能和  生故障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例如对本厂运行的主力汽轮发电机组;对本局运行的大型变压器及高压断路器等等,安全监察人员就应熟悉这些类型的设备,在结构和性能上有什么特点?哪些部件最关键,在运行中容易发生故障?在运行中有何特殊要求?发生故障的技术原因是什么?有哪些防止对策等等。董得了这些,安监人员才能对有关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一旦发生了事故才能较深入进行分析。当然,发供电设备很多,要求安全监察人员什么都懂也是不可能的,但对那些经常有可能发生事故并影响安全运行的主要设备,必须熟悉、弄懂。

根据发电厂运行经验,经常可能发生事故、影响设备可用率的有以下几种:

1)  汽轮机通流部分损坏;

2)  汽轮机调速系统故障;

3)  发电机定、转子故障;

4)  汽轮发电机组轴承损坏;

5)  锅炉承压部件(包括水冷壁管、过热器管、省煤器管、再热器管)爆破、泄漏;

6)  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互感器故障;

7)  电气、继电保护、热工自动控制及种种重要保护失灵;

8)  各类重要辅机关报包括磨煤机、风机、给水泵)故障。

因此,发电厂的安监人员必须掌握这些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弄清这些设备可能发生各类故障的技术原因有其预防措施。

对供电局来讲,主要有:

1)  电网结构及其存在的薄弱环节;

2)  输电线路杆塔结构、特点及其薄弱环节;

3)  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互感器故障;

4)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多种重要保护失灵;

5)  种种自然灾害和外力损坏;

6)  户外电气设备种种瓷件的污闪事故。

所有这些,供电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掌握其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和预防对策。

2.熟悉电力和热力系统

熟悉电力和热力系统,才能掌握整修电力生产的安全运行过程,才能掌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和各种参数变化的演变过程。因此,安全监察人员只有熟悉掌握本单位主要的电力系统和热力系统,才是真正熟悉本单位的生产。所以有些发电厂主张从值班工程师中选拔安全监察工程师,以及有些供电局主张从电网调度员中选拔安全监察工作师,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值班工程师和电网调度员是最熟悉本单位的电力系统和热力系统的。

发电厂的安全监察人员应熟悉:①电气一次接线;②厂用电系统;③主要直流系统;④主蒸汽系统;⑤给水系统;⑥循环水系统。

电力系统及供电局的安全监察人员应熟悉:①电网一次系统;②电网二次系统的主要部分;③重要变电站的主结线系统。

3.熟悉安全生产的主要规程制度

规程制度是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依据,电力工业的各项生产工作都必须以有关的规程制度为准绳来衡量其是否安全可靠并确保安全生产。因此,监察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是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这些要求安全监察人员必须熟悉这些规程制度。特别是以下各种规程制度一定要十分熟悉,有的还要求融会贯彻通:

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电力工业安全工作规程;

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决定》及19951996年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个重要规定;

5)本单位的运行规程制度;

6)部颁和本单位的检修规程制度;

7)本单位的调度规程;

8)国家和有关部颁的与电力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和规程制度;

9)部和网、省电力公司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其中,对电力部颁发的《关于安全工作决定》、《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等5个规定以及《电业案例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作为一个安全监察人员必须融会贯通,全面理解。要像法律工作者熟悉法律一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胜任安全监察工作。

4.熟悉必要的安全监测技术

随着工业生产的现代化,电力工业在设备的安全方面正在逐步采用诊断技术,用先进的仪器、设备,通过周密的测试,早期预测、预报设备的异常运行情况,从而达到及早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监察人员要熟悉这方面的安全诊断技术,特别是以下几种最常用的监测技术一定要掌握好:

1)电气设备绝缘预防性试验的数据判断;

2)油的气相色谱分析数据判断及油的质量分析;

3)金相分析的鉴别;

4)故障录波图的分析;

5)污闪事故污垢等价含盐量分析;

6)汽、水品质分析;

7)有毒、有害气体分析。

对这些监测技术,安全监察人员主要是掌握测试结果的分析,掌握合格标准数据及分析方法。这些技能,不仅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时有用,而且在事故分析中更是常用的。

5.熟悉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

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项专业科学技术。作为企业领导在安全方面的参谋助手,不仅要做好安全监察工作,而且还要监督和组织各级生产干部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工作。案例监察人员应该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应该熟悉掌握有关方面的专门技术: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种种技术措施;

2)通风、除尘的有关措施和标准;

3)防止噪声的有关措施和标准;

4)防火措施和有关规范;

5)防毒、防爆的有关措施和标准;

6)各种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方法和标准;

7)建筑设计中有关安全的规范;

8)其他有关改善劳动环境、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

所有这些,安全监察人员应该经常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研究改进。

6.握现代化的安全管理知识

随着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安全生产方面必然也要同步实现现代化。从当前来看,必须首先着眼于前面提到的安全装备现代化、安全工器具现代化和安全管理现代化。安全监察人员应掌握这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在安全装备现代化方面,如大型机组和超高压变压器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控装置,巡回检测自动记录装置及故障监浊装置,大型锅炉的来火保护等热工自动装置,高压配电设备的防误操作技术装置以及各种技术监督等,都应有所掌握了解。

在安全工器具现代化方面,如超高压输变电系统的验电工具,新型短路接地线,新型登高工具和防止高处坠落工具以及线路检修用无线电通信以及其他安全工器具向轻便化、机械化、电气化等方面发展的研制和技术革新,也应有所掌握了解。

在安全管理现代化方面,要能够掌握电子计算机的操作技术,熟悉可行性管理和安全工程在电力工业中的应用,还应学习一些心理学、行为科学,开展人机工程的研究等。

三、安全监察人员要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

安全监察人员虽属生产人员,但又不直接从事生产,它的主要工作对象是人。安全监察人员是通过对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和各类人员安全作业状况的监督检查,来督促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共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各级领导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工作,督促各个岗位的职工认真执行规程制度,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但是,在一个企业中,安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矛盾是很多的,并且是经常会发生的。如:主业与副业,安全与经济效益,案例与多发、多供,事故与奖励等等存在着矛盾。处理不好,必须影响安全生产。安全监察人员就要面对这些矛盾进行工作,如果没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是不能完成任务的。所以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监察工作规定》中都明确指出,要选派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勇于坚持原则的人员来担任安监工作。这就要求:

1)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看领导眼色办事,平等对人,不以势压人,不以权谋私,不隐瞒包庇,不载脏陷害。

2)实事求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人,不夸大,不缩小,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周密的调查,不望风扑影,不想当然办事。对发生的事故,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勇于坚持原则。遇到矛盾不回避,有敢于碰硬的精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切按规程制度办事,决不姑息迁就。

安全监察又是群众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相当的组织工作能力。在日常的工作中,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注意安全生产,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举办事故展览会,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召开事故分析会,组织反事故演习等等。总之,安全生产工作中大量的组织工作都需要安全监察人员去做。因此,一个优秀的安全监察人员,必须要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

安全监察人员还应当有较高的总结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这一点很重要。因此安全监察人员要经常为企业领导提供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和反事故斗争的措施,编写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通报等,没有相当的总结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是做不好的。有的安全人员,实际经验很丰富,但写作水平较低,总结分析能力差,有些情况理不出条理,抓不到要领,表达不出来,这就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有力助手。

 

第三节  安全监察的任务及案例监察人员的工作方法

胡代舜

一、电力企业必须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监察的任务

三、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特点

四、安监人员需注意的工作方法

一、电力企业必须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生产的规律、电力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电力企业自身的需要决定了电力必须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生产的规律主要表现在:产、供、销同时进行,发、供、用电在同一瞬间完成;电力不能储存;供电必须保持连续;电力必须保证质量。这些规律决定了电力生产必须安全。

电力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产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力日益被广泛地运用在生产、建设、科研等诸多领域的各行各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一个省、市以至全国的电力使用量,可以基本反映国民经济的综合运转状况及增长情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产越来越多地依赖电力的使用。如果电力生产设备系统或用电设备系统发生事故中断供电,对重要用户将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对人民生活将造成不便,发生大面积停电还可能导致社会治安灾害。

从电力企业自身的需要来讲,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安全搞不好,必须影响生产任务的完成,而且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加大了成本开支。如果发生设备严重损坏,需要长时间修复,势必影响其他设备正常检修,形成恶性循环;如果发生人身事故,不仅对伤害者本人和家属造成不幸,影响企业职工情绪,还要负担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从电力企业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需要来说,也必须实现安全生产。

实践表明,电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主要是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因此,搞好安全监察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之一。

二、安全监察的任务

为了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电力行业除了应自上而下建立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外还应建立完整的安全监察体系并对电力生产全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监察。根据部颁《电力安全监察规定》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安全监察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

2)监督涉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高处作业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试验。

3)监督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包括安全技术培训、定期安规学习考试、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培训步骤以及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等。

4)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并监督整改计划的落实;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班前会和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分、安全监察及安全网例会、安全信息反馈等。

6)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7)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研究发生事故的规律,并提出改进意见。

8)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并做好事故统计报告的归口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按期上报。

三、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特点

电力安全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安全生产水平是电力生产企业各项工作的综合体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企业的首要任务,需要企业领导重视,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才能搞好,关键是企业主要领导对安全重视程度和安全指导思想是否明确,对安全监察工作是否重视、支持。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安全保证体系作用的充分发挥,没有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安监工作的难度将是很大的。

2)安全监察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电业生产事故的调查规程、安全工作规程、上级颁发有关安全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以及企业现场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具体来说,一是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设备缺陷隐患,检修维护质量以及人员素质等进行监督监察;二是对发生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追查责任、统计报告;三是包括企业领导在内的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在监察范围之内。归结起来,监督监察都属于挑毛病、找缺点、追责任的范畴。因此,在履行监督监察职责中,可能和企业的每个人打交道,如果遇到安全思想不端正的,很容易把正常的监督监察工作同个人恩怨混淆起来,错误地认为跟谁过不去,形成个人成见。

3)安全指标是硬指标,是具有否决权的指标。事故一经认定,就不可更改、调整,按指标考核,一是打断安全记录影响企业荣誉;二是同经济考核挂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切身利闪;三是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关系到个人利害。因此,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坚持原则,慎重从事,做到调查分析准确,严格按照事故调查规程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

4)电力生产过程涉及各个设备系统,运用了多种专业技术,是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技术密集型的设备系统,而且发、供、用联成电网,息息相关,生产中哪个环节、哪个部件,哪个岗位人员发生不安全问题,都要进行调查分析。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就需要涉及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作为安监人员不可能全面掌握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一般多是擅长一两个专业,对其他专业有所了解。因此,对各专业深度不足的问题,只能靠实践中学习、积累,并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来解决。

5)安监机构既有监督监察职能,又有安全管理职责,而且人员数量较少(约占企业总人数的千分之三左右),不可能对分散在各个班组、各个现场从事生产活动的众多人员和各个设备系统进行全面地、连续地监督监察,只能靠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履行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同时依靠安全网和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和群众性的监督作用。

以上特点充分说明安全监督工作的难度较大,因此,安全监察人员不仅应具备各项基本条件,即必要的学历、职称;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熟悉本专业技术和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现场工作经验等等,还需要在工作中注意讲求必要的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有创造性地搞好安全监察工作。

四、安监人员需注意的工作方法

根据长期以来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的经验,结合本人从事安全监察工作的体会,我认为安监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方法:

1.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的关键

党和国家,上级部、局历来对电力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近年来明确确定企业行政正职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且明确规定了安全职责和到位标准,从企业主要领导人来看,安全好了,既有企业荣誉,又有经济效益,因此,从总体上讲,既有上级的明确要求,又有责任制的约束,还可以保持企业荣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主要领导无疑会重视安全生产的。但从具体的安全工作来看,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如何?对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对搞好安全生产的规律是否掌握?是否真正重视、支持安全监察工作?这又同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安监人员还应该通过自己的工作,去争取本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具体来说:

1)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及时地、确切地掌握各种不安全情况,并且经常分析生产中存在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倾向性问题,经常向领导汇报,起到领导在安全工作方面的耳目作用,使领导经常掌握安全方面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形势心中有数,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可以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2)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确切原因,不断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规律和设备系统上、执行规程制度上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在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就是说,不仅提出问题,而且有解决问题的意见,以便于领导综合决策。总之,要尽量避免只提问题,不提措施。即使对有些问题一时提不出好的措施,也要积极探讨解决办法。切忌形成给领导出“难题”的局面。

3)利用各种机会,通过贯彻上级部、局安全文件,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有关事故通报中的经验教训,广泛宣传各级领导人员、工作人员应该明确的安全指导思想,宣传严格执行规程制度的重要性,促使领导和职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正确对待各项安全工作。

由于安全记录、安全考核、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在认定事故时,往往会出现不严格要求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讲严格要求的重要性,讲放松的危害性,讲清只有严格执行事故调查规程,才是搞好长期安全稳定生产的唯一出路。利害讲清了,就会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4)新担任领导的人员,对领导岗位工作有一个熟悉掌握过程。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明确安全指导思想,也有一个熟悉过程。因此,安监人员在向领导人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介绍安全工作方面的方法、规律和经验教训,并介绍领导人员需要明确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供领导人员参考,这样就可以加快领导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

总之,安监人员要通过自己的工作,使领导是安全工作上离不开的参谋助手。这样,必然会重视支持安全监察工作。如果安监人员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对安全形势的分析具有及时性、准确性,提出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从而促使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那么领导就会更加重视、支持安全监察工作。

此外,安全是一项综合指标,安全情况的好坏,是企业各项工作成绩或存在问题的集中体现。因此,要搞好安全工作,除行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外,还需从各方面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青工安全教育、家属安全教育,这就需要取得党群部门的领导和分管经营管理、生活后勤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2.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1)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电力生产的各项工作都是依靠各级领导组织广大职工去进行的,能否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取决于各级领导和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素质。因此,首先要通过安全教育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把保证安全作为自觉行动,工作中时时、事事注意安全;其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熟练地掌握安全规程制度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明确了解违章、违制的危害,明确了解不执行安全措施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点。这方面的工作扎实了,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工作人员自身引发故障的机率,而且有能力判别并制止违章作业。当然这项工作是由有关部门负责进行的,但安监有监督的职责,而且可以用典型事例去参与配合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充分发挥群众性的监督作用。电力生产工作中,人员分散在各个设备系统、各个生产现场进行生产活动,需要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坚守岗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精心操作,精心作业,正确采取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系统经常处于正常状况,保证维护检修质量等等,才能保证安全生产。因此,对各种生产活动和设备运行状况需要进行监督监察才能保证安全。如果这些工作仅靠安全监察人员,甚至扩大到车间、班组安全员来进行监督监察,也是不可能搞好的。因为一是不可能配备众多的安监人员;二是监督监督涉及每项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具体细节,不可能对每项工作,每个人的活动都派人进行不间断的监督监察,因此,必须落实各有、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同时发挥监察体系和群众性的监督作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领导人员(包括车间、工区主任、班组站长、各副职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分管范围的经常性工作和自己组织进行的工作安全负责,要组织认真执行规程制度,布置工作时要布置安全措施,要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之,既要全面布置安排,又要检查落实,才能保证工作安全。

2)工作监护人、操作人是进行重要生产活动的专责监护人,负有明确的监督监护责任。因此,必须认真负起监督责任,做到监护到位,保证人身、设备安全。而专责监护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又需要其上一级领导人员和在一起工作人员的监督。

3)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基本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制度。部颁安全规程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人人有权、有责任监督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领导人员,专责监护人员的违章指挥,应该提出意见以至拒绝执行,对领导人员、专责监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章现象,应该监督制止,这就是广泛的群众监督。切不可不顾规程规定,不动脑筋,一味听从上级指挥,盲目工作、盲目操作,万一遇到上级人员忽视安全,出现漏洞,就会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其结果往往是作业人员受到的伤害更重。因此,工作人员从保证自身安全出发,也应该克服盲目性,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的指挥不要盲目执行,要提出意见以至拒绝执行。

4)在日常安全活动中,在定期安全日活动中以及发生事故、障碍等不安全问题量,车间、工区安全员和班组站安全员在促使开展好安全活动、调查分析故障原因、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方面都起着重要的和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以安监部门为龙头,由各车间、工区、班、组、站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网,是依靠群众进行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监督体系。

3.认真履行监察职责

1)在事故、障碍、异常,未遂等不安全问题的认定上,必须坚持按事故调查规程和障碍规定等办事,特别是对中断安全记录的事故,重大、特大事故等涉及安全考核和安全记录事故的认定,一定要用一把尺子来量,对谁也一样,够就算,不够就不算,不能用橡皮尺子量,松一松就不够了,紧一紧就够了。总之要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决不可按照关系的亲疏,偏三向四,其结果必须导致安监工作失去严肃性,降低安监人员威信,从而自己否定自己。这一点,不论是网省局还是发电厂、供电局安监部门都需给予足够重视。

2)对发生的不安全问题,要在领导的组织支持下,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首先要查清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查清了,责任就相应分清了,防范措施就有针对性。“三不放过”的关键是查不清真正的原因不放过,能抓住这个关键,就能达到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防止同类型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为此,做为安监人员要千方百计查明确切原因,尤其是查明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当然,对问题复杂的首先要抓重点,然后抓一般问题。

3)对故障原因和暴露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对其他设备系统和管理环节可能存在的同类型问题,也要组织检查,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不能头闭医头,脚疼医脚,要做到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可能扩大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面,使之在提高安全水平方面收到更多的实效。

4)要及时把事故教训的信息反馈给各车间、工区和班、组、站,以便于对照实际情况,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监督监察工作必须经常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

1)发供电单位的安监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监督监察,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操作、作业情况,安全环境条件以及安全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违章违制、违反规程制度的现象提出监察意见,以至采取停止作业、停止操作、停止设备运行等强制性监察措施。

2)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主要运行参数、运行方式,查阅值班记录,查看设备情况,向值班人员了解设备系统发生的异常和设备缺陷情况等。

3)除上述一般性检查外,每次去现场时,最好能结合当时的生产工作任务,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主要方面进行检查,如反措的落实情况,两票三制的执行,重大缺陷隐患的消除,以及季节性的问题等等,有目标、有重点的进行检查,把一般性的检查同时有目的的检查结合起来,这样做就能较多地、深入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否则,虽然经常下现场,但对查哪些内容不明确,目的性不强,其结果必然是很少发现问题,实效甚微。

2)安监人员下现场检查,也应事先进行事故预想和工作危险预想。下现场前花几分钟时间,对当时的运行方式、气候条件以及现场进行的主要操作、主要工作等作一次综合考虑。分析一下可能导致发生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主要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去现场有重点地进行检查落实,就可能起到安全把关的作用。否则,虽然去了现场,但抓不住重点,结果很可能出现安监人员在场或安监人员检查后刚离开现场就发生事故,起不到把关作用,损害自己的工作形象。

3)发生故障后,安监人员要及早赶到现场,通过查看与故障有尖的设备系统,损坏的部件,查阅记录、报表,收集有关人员提供的原始材料和与故障有关的自动记录等原始材料,搞清故障发生的经过,并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这是调查分析故障的基础。否则,时过境迁,将给查明故障的确切原因造成很大困难。

5.安全监察工作要抓重点、带一般

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涉及面很广。不安全问题就分为事故、障碍、异常、未遂四种,其中事故又分为特大、重大事故,中断记录和不中断记录一般事故,障碍又分一类、二类两种。这些分类都是以其损失大小,性质严重程度来划分的。而且其中每一种的各次之间相比,在损失和影响方面又有很大差别。因此必须抓住重点。首先要抓住防止对企业安全影响大、危害深的不安全问题。部颁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第二章提出的部、网省局、电力企业安全目标就是安全监察和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一个企业,如果抓住了安全工作的重点,防止了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就有了主动权,各项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以及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正常开展,就有精力、有时间做扎实细致的工作。当然,对发生的一般事故,一类障碍以至异常、未遂等不安全问题就有精力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从而在安全生产上形成良性循环。否则特大、重大事故、恶性事故频繁发生,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成天忙于抢修设备,调查分析事故,必然打乱了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处于被动地位,就没有精力、没有时间抓深抓细,结果是安全基础越来越薄弱,发生事故的机率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不可自拔。

安全工作的重点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危及人身安全的;

2)可能导致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的;

3)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

4)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的;

5)影响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寿命的;

6)影响重要用户安全供电的;

7)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

8)可能导致重大火灾事故的等等。

对于有关上述安全重点工作方面暴露的不安全问题要抓住不和,一抓到底。要从提高人员素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两票三制、现场运行、检修规程、落实规程、落实反措、安措等各个方面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对发生的可能导致引发特大、重大事故,恶性事故的不安全问题,即使是障碍、异常、未遂,也要抓住不放。在调查分析、追究责任和采取防范措施上,要比对其他不安全问题高一个等级来对待。总之,安全工作要有明确的抓重点的指导思想。

6.要重视总结经验教训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关键。安全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都要经验教训结晶的积累,是以血的代价、巨大的经济损失换取的经验教训逐步积累完善起来的,正是这些经验教训的积累完善,才使得我们的安全生产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因此,要十分重视总结经验教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本企业发生的不安全问题,一是要查明确切原因,制订针对性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定期进行综合性分析,对暴露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从中找出发生故障的规律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针对这些规律、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意见,经领导决策后贯彻实施。例如山西省局在1982年年初相继发生了三次汽轮机通流部分严重损坏事故,暴露的共性问题是异常运行达到事故停机条件时,现场值班人员未能按规程规定即时停止设备运行,造成设备扩大损坏。其原因是一些电厂把事故情况下按规程规定的停机处理权收归值长,甚至厂长、总工程师,在设备严重异常的紧急情况下,还须层层请示汇报,延误处理时机,导致扩大损坏。针对这一倾向性问题,省局安监部门举一反三,建议并参与制订了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紧急停用规定,明确规定上述设备异常运行达到紧急停用规定所列条件时,由现场值班人员按规程规定即时停运处理,并且规定了设备停运后,未经查明确切原因,不得起动投入运行。紧急停用规定的实施,在全局范围扭转了过去那种错误倾向。

2)联系实际,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部、网省局下达的安全文件,召开的安全会议,颁发的安全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技术措施,都是针对全国、全网、全省存在的不安全问题,经过总结分析以后提出的措施要求,都是宝贵经验教训的总结和针对性很强的防范措施。但是在贯彻的时候,还需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要求,并抓好落实,例如:

1974年某厂汽轮机超速事故现场会和某厂火灾事故现场会以后,山西省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并具体部署了防止超速,防止汽轮机油系统、燃油系统、电缆着火措施,全面检查换掉汽轮机油系统和燃油系统使用的胶皮垫、塑料垫,消除漏油缺陷,完善保温和铁皮护罩,加强燃油系统的防火管理,全面对穿越墙壁、楼板的电缆孔洞和竖井进行封堵,加强电缆隧道的治理整顿,并组织全面落实各项防止超速措施。从而促使多年来未发生这方面的事故。

又如1983年某供电局人身触电事故现场后,山西省局在贯彻时结合具体情况,制订了“防止误操作、防止触电、防止机械伤害”的三防措施,在部提出措施要求的基础上,补充了若干具体措施要求,迄今,发供电单位仍把“三防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在贯彻执行。

再如1987年全国电业安全生产会议以后,山西省局组织发供电单位,对照部颁18项反事故措施,逐条检查设备系统和规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制订整改措施加以落实,从而收到较好的效果。以上几个例子说明,认真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精神、制订切合实际的措施并狠抓落实,就会在安全生产上收到显著实效。如果开个会,传达一下,没有结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或者不抓措施的落实,收效就不会显著。

3)要重视学习兄弟单位的安全工作经验。对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要像本单位的教训一样去认真吸取。因此,对事故通报要认真学习、研究,对照检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改进措施。对事故通报不仅各级领导要学习研究,班、组、站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特别要强调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本班组站存在什么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要虚心学习推广兄弟单位的安全工作经验,这是提高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比如山西省局制订的《两票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中规定电气倒闸操作票要填写状态转换,(即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就是1975年学习推广浙江省局供电系统的经验。

7.安全监察人员要有进取精神

安全工作是一项难度大的工作,在电力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已经进入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高自动化水平的初期,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采取措施,不断采用新技术和现代化技术装备、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安监人员需要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学习掌握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加强自身建设。安全工作涉及面很广,哪个专业发生不安全问题都要去调查分析,平时也要进行监督监察。而安监人员一般都是比较精通或熟悉的一两个专业,对涉及其他专业的问题,就难以准确地、综合地考虑、分析。因此,工作性质决定了安监人员必须学习掌握各专业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新的技术知识。在方法上可以有计划地学习有关专业的技术资料,同时结合日常的监督监察和对不安全问题的调查分析,联系实际查阅专业技术资料的有关部分,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分析意见,通过系统地学习和日常安全工作的实践,就可以逐步积累有关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基本原理、概念,基本安全要求和影响安全的主要环节,以及与相关专业的关系,就可以进行一般的安全监督和故障调查分析了,至于具体的细节问题,较深的技术问题,可以在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调查分析,并可在调查分析中进一步向专业人员学习。当然,安监人员如果有精力、有时间更深地学习掌握有关专业技术,那就更好的。

2)安监人员要向技术深度进军,不要停留在一般查违章,查是否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等,要从专业技术上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危及电网安全,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隐患进行监督监察。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熟悉掌握有关专业技术知识,能判别什么是正常的,什么异常的,异常情况发展下去会造成什么后果等等。具有上述判别能力,才能发现问题,和能进行有效的监督监察。

3)不能安于现状、守摊子,要创新、求进取。对安全工作不能满足于调查、分析事故,上报统计报表,搞搞季节性安全检查,下现场检查违章等等,要在“预防为主”和提高安全工作水平上努力进取。要不断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落到实处;要不断总结并组织加强安全基础工作;要经常同先进的兄弟单位找安全工作的差距,吸取先进经验提高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水平。此外,还要注意学习电力生产建设发展中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的安全技术知识,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4)既要分工负责,但又不过分地受分工的局限。安全监察是有明确的分工职责的,但安全监督体系涉及面很广,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在分工上很难划的那么一清二楚,两上体系是同一个目标。因此,在搞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在与其他部门配合工作上要主动一些,在重点问题和紧急情况下,可以超越一些分工界线,不要在结合部分留下空隙,留下漏洞。但也不能包办代替。

5)安监人员要做到脚勤、眼勤、嘴勤、心勤、手勤。脚勤就是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生故障尽快赶到现场;眼勤就是要多查、多看、多发现问题;嘴勤就是要敢说、也管、也于坚持原则,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心勤就是要多动脑筋,多总结分析,多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手勤就是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写好事故报告,并且要多写简报、通报、总结,安全教育材料和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论文。

总之,要求实、创新,有所前进、有所提高。

8.安全工作要同专业密切配合,安监人员要不耻提高

1)电力生产涉及各方面的专业技术,而且随着发展,还要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电力生产设备系统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生故障的技术原因,这就需要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调查分析,也就是安监人员在熟悉掌握该专业基本知识的前提下配合专业人员深入具体地进行调查分析,而不是完全依赖专业,形成专业人员说就怎么定,这就失去了监督监察的作用。配合专业人员共同调查分析的过程是向专业人员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的好机会。

2)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掌握、运用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其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具体到一个社会成员来说,不论其才能多么高,知识多么渊博,技术多么精湛,也只是在社会分工范围内掌握、精通一部分技术知识,同整体相比,只是很小很小的局部知识,可谓是沧海之一粟。具体到一个电力企业以至电力行业,各个成员以其在企业中的分工没,分别掌握、精通一部分技术知识,各有侧重,各有所长。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技术问题,向有关精通的人提问、请教是很正常的事。从事安监工作,涉及专业技术面很广泛,遇到问题,从工作需要出发,虚心向专业人员提问请教,当然也是正常的事,正说明了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因此,要敢于请教,敢于提高。这样通过日积月累,就可以逐步掌握有关专业技术知识。

9.搞好安全,要加强信息反馈、信息交流

及时掌握安全工作信息,尽快把有关事故教训信息传到企业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对防止发生同类型事故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能起到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的作用。具体来说,一方面对本单位的事故信息要尽快下传上报,另一方面对上级的事故通报,兄弟单位的事故信息要及时转发下传,组织联系实际吸取教训。发供电企业的安监部门,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信息快报、通报,除了下传上报之外,还可以同省内外同型企业建立信息交流的联系,扩大掌握信息的范围,吸取兄弟单位的安全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10.把措施落到实处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为了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上级部、局除定期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外,还根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要求,这些安排部署和措施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在安全生产上收到实效;电力生产有一套完整的规程制度,关键是严格贯彻执行,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上级部、局下发的事故通报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关键是落实实处才能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本单位发生事故后制订的防范措施,也只有落在实处才能防止事故重演。总之,必须狠抓落实。把上级的安排部署和措施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是否落到实处?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得出结论。因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有布置、有检查。如果只布置不检查,或者布置多检查少,工作就流于形式,很难落到实处。布置工作要明确具体,要有重点,要便于检查。对于落实情况除日常巡视检查、专题检查、结合季节性安全检查进行检查外,还须定期进行检查,在具体做法上,有的发供电企业的安监部首一技部门每月把有关应该落实的措施要求简明扼要地汇总出一张清单(反措、安措按计划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可不汇入清单),由领导,生产科室专业人员,车间、工区领导和专业人员在月末按分工参加班组站安全日活动时,检查落实情况,然后汇集起来,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抓落实,这样反复地抓,就可以有效地促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在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目前都在广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督察,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的现象,并辅以奖惩措施和各种形式的工作行为规范化培训教育,实现用规程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生产工作行为的目的。这都是抓好落实的有效方法。当然还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好的方式方法来抓落实。总之,在当前情况下,必须狠抓落实才能搞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