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力生产火灾事故与预防
第一节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可燃物、易燃物及其主要特性
第二节燃烧条件及防火、灭火的基本措施
第三节电力生产主要火灾类型及防火、灭火措施
第四节消防设施及消防组织
胡代舜
火灾发生机率的最低及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与使用可燃物、易燃物的种类和用量的多少,使用中可燃物、易燃物的环境温度条件、干扰因素有关,并且与使用中采取的控制防范措施是否完善有关。从电力生产来看,其生产过程中(特别是火电厂热力设备系统)使用大量可燃、易燃物质,如燃煤、燃油、润滑油、绝缘油,电缆等等,而且使用中的环境温度条件差,干扰因素多,容易引起着火,若扑救不及时,一旦发展成火灾,其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做好电力生产防火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对其火灾与预防概括地讲四个方面的要点:
1)电力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可燃物、易燃物及其主要特性;
2)防火及灭火的基本措施;
3)电力生产主要火灾类型及其防范措施;
4)消防设施及消防组织。
第一节
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可燃物、易燃物及其主要特性
一、使用的主要可燃物、易燃物
二、可燃物、易燃物燃烧、爆炸的主要特性
一、使用的主要可燃物、易燃物
电力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可燃物、易燃物有:
1)火力发电厂使用大量燃煤,并且要将原煤制成煤粉后进行燃烧,也有使用天然气、煤气、燃油的;
2)烧煤电厂使用燃油点火、助燃;
3)汽轮机等转动设备使用大量润滑油、液压控制用油;
4)充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等充有大量绝缘油;
5)使用大量动力、控制电缆,其绝缘物质为可燃物;
6)生产中、作业中使用氢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
7)检修维护工作中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
8)作业中使用竹木等可燃物搭设脚手架;
9)机动车辆使用汽油、柴油等。
上述可燃物、易燃物在运输、保管和使用中,如果措施不完善,使用不当或者受到干扰因素,就会起火燃烧甚至爆炸,若消防设施不完善,扑救不及时就会酿成火灾事故。
二、可燃物、易燃物燃烧、爆炸的主要特性
1.可燃物、易燃物燃烧的特性
燃烧是可燃物质与氧或氧化剂化合反应时发热发光的现象,燃烧时必须同时有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或必要的温度。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是在蒸气或气态下进行的。气体最容易燃烧,只要达到其本身氧化分解所需的热量后就能迅速燃烧。液体在温度作用下,首先使其蒸发,然后蒸气氧化分解进行燃烧。固体在受热时首先分解生成液态和气态产物,然后气态产物及液态产物产生的蒸气着火燃烧。
可燃物燃烧有以下主要特性:
(1)闪点(或称闪燃)。可燃液体、易燃液体蒸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温度时,遇到或接近火源即能闪出火花,这种现象叫做闪燃,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为该可燃、易燃液体的闪点。例如汽油的闪点为-42.8℃;原油为-35℃;煤油为18℃;甲醇为7℃;乙醇为14℃等。
闪点可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不同的可燃、易燃液体有不同的闪点,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2)燃点。可燃物质在有足够的助燃物(通常指空气)条件下,当达到一定温度时,遇到着火源即能持续燃烧,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即为该物质的燃点。假如石蜡的燃点为158~159℃;聚丙烯为270℃;聚乙烯为400℃;聚苯乙烯为400℃;有机玻璃为260℃。
(3)自燃点。可燃物质达到一定温度时,不需着火源即能自行燃烧,能引起可燃物质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为该可燃物质的自燃点。例如煤油的自燃点为380~425℃;汽油为280℃;重油为380~420℃;甲醇为455℃;乙醇为422℃;乙炔为305℃;氢为560℃;甲烷为537℃;天然气为550~6590℃;一氧化碳为605℃;水煤气为550~600℃等。
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可燃、易燃物质的闪点、燃点大多数都不高,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中措施不完善,控制不当,极易发生火灾,加之热力设备系统有许多高温热体如高温管道,汽缸、阀门等高温热体,一旦液体可燃、易燃物泄漏接触上述高温部件,达到并超过其自燃点,没有着火源也会引起燃烧造成火灾。
2.可燃、易燃物质蒸气,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爆炸的特性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能的形式放出大量的能量,同时产生巨大声响的现象,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一般属于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爆炸时伴有燃烧现象,所有可燃气体、蒸气及粉尘与空气混合所形成的混合物,在一定混合浓度范围内遇到火源即会发生爆炸。
可燃气体、蒸气及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范围,因各种物质的性质而不相同。爆炸是指可燃气体、蒸气及粉尘在空气混合物中达到一定的百分比(指容积含量,以下同),遇火源即会发生爆炸,引起爆炸最低含量百分比为爆炸下限,相应地能引起爆炸的最高含量百分比为爆炸上限。超过爆炸上限后,遇火源也不会爆炸,只能燃烧。经过一段燃烧,其含量百分比降到爆炸上限以下时,才能发生爆炸。爆炸下限至爆炸上限之间的含量百分比为该可燃气体、粉尘的爆炸范围。例如氢气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为4.0%,上限为75.6%;一氧化碳下限为12.5%,上限为74%;乙炔下限为1.5%,上限为82%;甲醇下限为5.5%,上限为36%;乙醇下限为3.5%,上限为19%;甲烷下限为5%,上限为15%;汽油下限为1.4%,上限为7.6%;煤油下限为0.7%,上限为5%;水煤气下限为7%,上限为72%;城市煤气下限为5.5%,上限为32%;煤粉下限为35%,上限为45%等。
爆炸及其传播速度可分为三类:
轻爆的传播速度为数米到数十米每秒;
爆炸的传播速度为数十米到数百米每秒;
爆轰(也称爆震)的传播速度为1000~7000m/s。

可燃物质的爆炸危险度数值越大,则爆炸的危险性也越大。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发生爆炸后,若是液体可燃物蒸发气体引起的爆炸,该液体可燃物也将在爆炸后继续燃烧。
电力生产过程使用的可燃、易燃物,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中,由于易燃气体的泄漏,油类蒸发的蒸气,以及大量煤粉与空气混合达到其爆炸范围后遇到火源即会发生爆炸。如氢气、乙炔气泄漏,燃油泵房和其他场所油类泄漏产生蒸气,锅炉灭火后继续进入大量煤粉或制粉系统检修中局部空气煤粉浓度异常升高等等,当上述可燃气体和粉尘与空气混合后达到其爆炸范围,一遇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其破坏力是很大的。
3.电缆燃烧特点
电缆的绝缘材料以及塑料外套一般为可燃物质。引起电缆着火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1)当电缆特别是电缆头、电缆中间接头发生接地、短路故障时,故障产生的电弧可以引起电缆的绝缘物、塑料外套着火燃烧。这属于电缆自身电气故障引起的着火。
(2)电缆受附近高温热体的烘烤,电缆束上部或附近积粉自燃以及电缆附件其他可燃物着火后将电缆绝缘物等引燃着火,这属于电缆外部环境条件引起的着火。
一般电缆排架上都敷设有多条动力、控制电缆,尤其是电缆主隧道,竖井、夹层以及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的机炉房电缆排架,都集中敷设了大量电缆。而电缆束着火后,其绝缘物、塑料护套等可燃物具有沿电缆延烧的特点,大约以每分种一米的速度沿电缆延烧(同火势的强弱有关),如果没有分段阻燃设施,穿越墙壁、楼板的电缆孔洞未作严密封堵,可以沿电缆束烧到夹层以至控制室。相反地,延烧的电缆烧到封堵完好的孔洞处,火势即在封堵处熄灭,不再向前延烧。
阻燃电缆在附近发生大火的情况下是会燃烧的,但延烧到火势减弱的区域后,即使没有阻燃封堵物,也不会继续延烧。因此,阻燃电缆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后沿电缆延烧扩大的特点。
第二节
燃烧条件及防火、灭火的基本措施
1.燃烧条件
可燃物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要有可燃物质,这是燃烧的物质基础,燃烧中如果取掉可燃物质,燃烧就会停止。
(2)要有助燃烧,主要是空气中的氧。正常含量约占21%,燃烧中如果隔绝了空气或使空气中含氧量降低,则会使燃烧停止或火势减弱,一般空气中含氧量降到14%~18%以下,燃烧就会停止;相反,如果空气中含氧量高出正常值,将会加快燃烧,甚至有些可燃物在正常空气中不会燃烧,但在高含氧量空气中却会燃烧。例如在容器内作业中错误地输入氧气,含氧量增高后引发了严重火灾。
(3)要有足够的温度和着火源,有了可燃物和助燃物(空气),如果可燃物的温度不够燃点温度,或者没有着火源,也不会发生燃烧。
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发生并进行燃烧,缺少了一个条件就不会燃烧。燃烧中如果能去掉燃烧条件之一,燃烧就会停止。
2.防火、灭火的基本措施
上述燃烧条件的特性表明,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是控制生产过程中不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发生着火后灭火的基本措施是破坏燃烧条件之一,使之不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而停止燃烧。
(1)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电力生产过程中采取控制不同时具备燃烧条件的防火措施是很普遍的。如划定氢区、制氢站、乙炔站、油区等为禁火区,禁止明火;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防止电弧起火;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使用钢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禁止吸烟等等。都是控制着火源的措施。又如及时清理输煤皮带及附近的积煤,及时清理电缆排架上和槽盒内的积粉,就是控制清除可燃物的燃烧条件;再如加强高温管道、热体的保温并包装铁皮,对高温热体附件的电缆采取隔热措施,就是控制燃烧所必需温度的措施;还有对油泵室、制氢站、乙炔站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就是控制空气混合物中的浓度,使之不具备燃烧、爆炸的条件;锅炉灭火后停止燃烧供给、停止送风、加强吸风,既是控制可燃物的燃烧条件,又是造成缺氧、控制助燃物的燃烧条件。总之,生产过程中对使用可燃、易燃物的设备系统,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三个燃烧条件不同时具备的措施,是防火的基本措施。
(2)灭火的基本措施。电力生产中一旦发生着火燃烧故障时,灭火的基本措施是破坏已同时具备燃烧三个条件之一,使之不同时具备燃烧三条件而停止燃烧,或控制燃烧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如汽机高压油系统漏油着火后,立即停机降低油压,减少漏出油量及喷射范围,当火势扩大到主油箱附近时,及时打开事故排油门将油排放到事故油坑,以及变压器、电抗器等充油电气设备着火危及油箱时,打开底部排油门,将油排入事故坑等等,都是取掉或基本取掉可燃物这个燃烧条件而使火势减弱以至停止燃烧;又如灭火中使用泡沫,二氧化碳、蒸汽、1121等灭火器材灭火,主要是隔绝燃烧区空气或降低空气中含氧量,破坏燃烧的助燃条件,使燃烧停止;再如灭火中使用水、水雾灭火,主要是水遇火后汽化将吸收大量热量,1kg水汽化时要吸收约2260.87J的热量,从而使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破坏燃烧的可燃物温度条件而停止燃烧。但若用水扑灭油类着火时,因水的比重比油的比重大,油类会浮在水面上继续燃烧甚至扩大燃烧范围,因此不采用水扑灭油类火灾,但若用水雾大面积地覆盖油类燃烧区,则能起到隔绝空气,降低燃烧区空气含氧量,同时水雾迅速汽化吸收汽化热,能使火焰温度急剧降低,从而达到减弱以至熄灭燃烧的目的。
第三节
电力生产主要火灾类型及防火、灭火措施
1.燃油系统
除烧油电厂使用大量燃油外,烧煤电厂锅炉点火要用燃油,低负荷或燃烧不稳定时要投油助燃。因此,烧油、烧煤电厂都备有燃油的卸车、贮存、加压供油、锅炉用油设施及相应的管道设备系统,燃油的闪点和燃点很低,设备系统的泄漏点多,燃油漏出后遇到明火即发生燃烧,特别是锅炉附近的油枪管路漏油,遇到附近高温热体极易着火。同时油区特别是油泵房室内漏出的油,蒸发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着火甚至爆炸。因此在燃油防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提高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质量,消除各泄漏点的渗漏缺陷,防止燃油漏出造成燃烧的可燃物条件。一旦发生泄漏或作业中造成的油污要及时清理干净,泵房等处地沟内漂浮的油也应及时清理,以防止漏出的油遇明火着火,或漏出的油蒸发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发生燃烧、爆炸。
(2)对油泵房等室内可能积存蒸发油气的场所,要备有足够容量的通风设施,在有油漏出的情况下,经过通风确保蒸发油气与空气混合物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
(3)对燃油油区划定明确的禁火区,设置禁火标志,严禁明火,并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如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区,在油区作业要使用防爆工具等),禁火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灯具等)要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采取防止静电产生火花的措施,油区内禁止吸烟,禁止将火种带入油区以及在油区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等等。这些都是防止在油区内产生着火源导致发生燃烧、爆炸的措施。
(4)控制燃油加热温度。在装卸和使用燃油时需要用蒸汽加温,对加热的温度一定要严格控制,一方面油温越高越易蒸发出油气,另一方面燃油温度达到自燃点后没有着火源也会自燃,而各种油质的自燃点又不相同,因此,一般控制加热汽源温度在230℃以下。
(5)输送燃油的管道、阀门、电磁阀、油枪等设备系统泄漏点多,一旦漏油遇到附近热体容易引起着火,着火的油又将引起附件电缆等着火。因此管道法兰、阀门结合面不得用胶皮垫、塑料垫,以防止老化刺垫,或附近着火时胶皮垫、塑料垫迅速烧坏大量漏油;此外,对油管道的材质和焊接质量也须定期检查监督,以防止材质或焊接不良,使用年久后发生泄漏,特别是漏出的油雾化蒸气,局部区域油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后遇火源发生爆炸,其后果是很严重的。1993年就发生过这类事故。
(6)燃油区、油泵房还应备有专用的泡沫等灭火设备和灭火器材,以备万一着火时,现场人员及时进行扑救。
2.汽轮机油系统
汽轮机的润滑油系统和液压调节系统的高低压油管道大部分布置在高温管道、热体附近,一旦油管道特别是高压油管道泄漏,压力油喷到高温管道、热体上即会引起着火,并且火势发展很快,70年代中期国内多次发生汽轮机油系统重大火灾事故,因此在汽轮机油系统防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在防止油管道泄漏方面,一是禁止使用胶皮(含耐油胶皮)、塑料做法兰、阀门接合面的垫料,要采用厚度小于1.5mm的耐油石棉垫或青壳纸做垫料,以减少接合面缝隙,并且在附近着火时垫料不致迅速熔化失效;二是尽量减少油管道的法兰连接方式,改用焊接以减少泄漏点;三是对小直径压力油管(特别是高压油管)、表管采取防振、防磨措施,加大薄弱部位(与箱体等联接部位)的强度(如局部改用厚壁管),以防止振动疲劳或磨损断裂引起高压油喷出着火。有的大型机组在制造设计中尽可能把高压油管套装在低压油管道内,这种布置对防止高压油管道泄漏喷油着火是很有效的。此外,对油管道材质和焊接质量也应定期检验、监督,防止使用年久产生缺陷隐患,在运行中断裂漏油。
(2)在压力油管道(含润滑油压力管道)系统,不要使用铸铜阀门,以防止爆裂漏油着火。
(3)在油管道泄漏点处和附近高温管道、热体保温层外加装铁皮护罩,防止万一漏出的油直接与热体接触起火。
(4)提高轴瓦、油档以及前箱接合面的检修质量,保持轴瓦、前箱不漏油,发生轴瓦,前箱等处漏油缺陷后要及时消除缺陷;在消除前要加强清理漏出的油,防止流到下部高温管道、热体上或渗入保温材料中引起冒烟着火。
(5)汽轮机油系统特别是高压油系统漏油起火时,若火势较大或者是必须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该果断停机处理,而且应该由司机、班长在现场判断处理,不要层层请示汇报,延误时机扩大火灾。
(6)汽轮机油系统火灾威胁到主油箱时,应打开事故排油门,将油排入地下事故油坑,事故排油门的位置应与主油箱保持5m以上的距离,并且要有两个可以接近的通道。事故排油的速度,要在统一指挥下,根据火势发展并兼顾停机中轴瓦的润滑用油量,恰当地掌握。
汽动给水泵小汽轮机油系统的防火措施和汽轮机油系统一样。只是设备系统小一些,但往往对小汽轮机油系统防火有所忽视,以致这方面的着火较为频繁。
3.电缆
发电厂、变电所敷设有大量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这些电缆分布在电缆隧道、排架、竖井、控制室夹层,分别联接着各个电气设备并联接到集中控制室。电缆自身故障产生的电弧以及附近发生着火引起电缆的绝缘物和护套着火后具有沿电缆继续延烧的特点。如果不采取可靠的阻燃防火措施,就会延烧到主逆道、竖井、夹层以至控制室,扩大火灾范围和火灾损失,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国内曾多次发生电缆重大火灾事故,近年来电缆重大火灾事故仍有发生。因此在电缆防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新、扩建工程,要从设计、安装过程抓好电缆防火措施的落实,为投产后完善防火措施打好基础。
(2)采取分区、分段隔离封堵措施,防止电缆延烧扩大范围。由于电缆分布面广,电气设备、电缆自身故障产生的电弧以及电缆附近其他着火都会引起电缆着火,因此除提高电缆头、中间接头工艺质量,坚持定期预防性试验减少电缆自身故障引起着火外,要做到电缆绝对不着火是很难的,因此从总体来说,电缆防火是采取分区分段隔离封堵,万一某处电缆着火后,将火势控制在该区段以内,不使延烧扩大到其他分段。对电缆遂道、电缆沟敷设的电缆,可按一定的长度和机组、设备区以及分支遂道主遂道出口等处,设置若干阻火墙,将穿越阻火墙的电缆孔洞严密封堵(其缝隙可用耐火堵料封严),阻火墙两侧可设适当长度的耐火阻燃挡板,防止火焰绕过阻火墙烧着另一侧电缆,做到分支隧道的电缆着火不波及主遂道,一台机组、设备的电缆着火不波及其他区段。进入控制室夹层的电缆竖井是隔离封堵的重点部位,因为电缆竖井具有抽风的作用,一旦烧到竖井下部,火势会很快发展,烧到夹层,因此在各竖井下部、上部以至中部要采取严密的隔离封堵措施,同时对机、炉厂房等电缆排架进入夹层的电缆也必须严密封堵,确保各处进入夹层的电缆万一着火后,绝对不能延烧进电缆夹层,这是电缆防火最关键环节之一。另一个关键环节是夹层通往控制室的电缆,在穿越楼板、墙壁处的孔洞缝隙必须严密封堵,对各控盘盘间的缝隙和予埋电缆穿管内壁与电缆间的缝隙也必须用堵料严密封堵,做到万一夹层内电缆着火时,确保不延烧到控制室,以保证控制室设备完好,这对减少火灾损失,迅速恢复生产是至关重要的。这方面的典型事故案例是很多的。
(3)对高温热力设备附近敷设的电缆(如汽轮机高中压缸附近,点火油枪下部附近的电缆等)、制粉系统防爆门附近的电缆,应采取隔热槽盒等措施,防止高温烘烤或喷出的火焰引起电缆着火。
(4)对电缆排架上,槽盒内的积粉(特别是锅炉房)要定期及时清理,防止积粉自燃引起电缆着火。
(5)有条件的,新建或改进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阻燃电缆,其价格约比普通电缆高15%左右,但要全部使用阻燃电缆才有意义,部分混合使用起不到阻燃作用;
(6)为了及早发现电缆火情,可在控制室装设监测电缆隧道、夹层各部位的感烟、感温监测报警装置,以便及早发现火情,及时进行扑救。
(7)对动力电缆中间接头宜加装阻燃材料制作的槽盒,并在其上方附近装设灭火弹,以防止中间接头故障爆破引起电缆火灾。
对于少部分重要电缆,如直流系统至控制电源母线的电缆,直流润滑油泵,直流密封油泵、汽轮机盘车装置等电源电缆,可采用难燃电缆,以便在电缆着火的情况下,还能在一段时间里继续向这些重要设备供电,保证继电保护装置正常动作,保证轴瓦、密封瓦不因缺油烧瓦,尽可能维持盘车等。
1992年能源部在电缆火灾调查中发现防火涂料容易龟裂脱落,有些涂料质量不良,使用中大片脱落,对其阻燃效果也缺乏确切的实践结论。
在扑救电缆火灾时,除遵守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外,扑救人员还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因为电缆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产生有毒气体,戴一般防毒面具不解决问题,因此发电厂、变电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扑救人员从压缩空气罐中吸入空气,呼出的气排出面罩以外),并对有关人员培训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扑救火灾不能使用氧气呼吸器。因为使用氧气呼吸器将呼出含氧90%左右的排气,增加火区氧量,故不能使用。
4.充油电气设备
发电厂、变电所都装有相当数量的充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电流、电压互感器,开关等等,这些充油电气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时,产生的电弧使箱体内绝缘油的温度、压力升高喷出甚至爆裂喷出,同时电弧引起绝缘油着火,而且火势发展很快,损失很严重,在防止充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运行中充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主要是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因此防止这类事故主要应从提高电气设备检修维护质量,加强运行中的监督检查,坚持各项定期试验监督等方面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这是防止充油电气设备火灾事故的基本方面。
(2)为防止大量充油设备发生火灾后扩大造成严重后果,对大型变压器等大量充油设备应设置喷雾灭火设施,在万一着火时立即喷出水雾,在着火初期将火扑灭。固定式喷雾灭火设施应安装调试良好,并经过试验确保能起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作用。对少量充油电气设备万一故障着火时,则靠现场人员使用现场备有的1211、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材,即时进行灭火,专业消防人员,装备到现场后再共同灭火。
(3)当变压器等大量充油设备着火火势较大难以扑灭时,应设法打开下部排油门将油排入事故蓄油坑,但必须防止将油排入电缆沟内。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沟的电缆,在穿越电缆沟墙壁处所的孔洞必须严密封堵,盖板必须完整严密无缝。
(4)现场解体检修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防止检修中着火烧损。这类事故教训也是屡见不鲜的。
此外,曾发生过室内少油开关故障喷出的油蒸发气化后与空气混合,以及变压器和多油开关故障中在油箱内局部聚积的油气与空气混合物发生爆炸导致严重损坏的事故案例,爆炸的破坏力很强,能损坏配电室的建筑结构,能爆开油箱,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人身伤害。防范措施上对配电室内可以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对故障中油箱局部聚积油气空气混合物还没有适当的防范措施。
5.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
发供电企业的班组,在维护检修作业中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品,如果对这些易燃品运输、保管、使用不当,就会发生火灾事故,这方面的事故教训也是很沉痛的,因此应采取以下主要防范措施。
(1)严格控制领用数量,原则上按当日使用量发放给班组,当日用多少,领多少,做到班组基本上不存放多量的易燃品。班组对存放的少量易燃品要采取防火措施,如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箱柜内,不与其他可燃物混放,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禁止明火等。
(2)易燃品使用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严禁明火,严防焊渣等火星溅入易燃品,严禁作业区内吸烟等等。
(3)易燃品运输时要将瓶盖、桶盖盖严,不得用敞口的桶装运易燃品,以防止万一倾倒流出后遇火源着火。
6.输煤、制粉系统
挥发份较高的原煤、煤粉积存时间较长以后会产生自然,这种自然现象发生在煤场、原煤仓、煤粉仓等处,可以用喷水、蒸汽予以灭火。自燃也可能发生在输煤皮带上,螺旋输粉机内及其附近地面的积煤,这些处所积煤、积粉后将会烧坏输煤、输粉设备(如烧毁输皮带、烧断输煤栈桥)和附近其他设施,地面堆积的积煤、积粉自燃中还会发生人员误踩造成烧伤,此外,制粉系统运行,作业不当还会发生煤尘爆炸,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输煤、制粉系统应采取以下主要防火、防爆措施。
(1)输煤皮带停用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皮带上不要存煤;对输煤皮带附近地面上散落的煤渣和煤粉要及时清理干净(有条件的可用水冲洗干净),不在输煤皮带附近堆放煤渣煤粉。同时在皮带运行中和停用中(包括长时间停用),每班都要按规定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即时予以消除。
(2)制粉系统运行中,对磨煤机要采取可靠的防止断煤措施,并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在规定范围以内;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管道上严禁动火,以防止发生制粉系统爆炸。在制粉系统设备、管道检修、清理作业中,要严格控制煤尘浓度,防止局部空间煤粉混合浓度超标,遇火源发生煤尘爆炸。
7.竹、木脚手架
检修时,运行中消缺时,对高处设施的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但竹、木脚手架都是可燃物,特别是热力设备附近空气干燥、温度高,易有着火源,搭设的竹、木脚手架极易引燃着火。竹、木脚手架本身烧毁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算大,主要是其着火后迅速发展造成的大火将导致附近的电气、热力设备严重烧坏。因此,在防止竹、木脚手架着火方面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检修、消缺作业时,对电缆夹层附近、电缆排架下方、制粉设备系统附近以及油系统附近,应搭设金属脚手架,不要搭设竹、木脚手架,以防止万一着火,殃及其他重要设备。
(2)其他处所搭设的竹、木脚手架,在设备起动、投入运行前必须拆除,并清理现场的可燃、易燃物。
(3)在竹、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其他动火作业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采取具体的防火措施。如是多日工作,每次收工时都应全面检查清除火种、易燃物。对使用竹、木较多,面积较大的脚手架,在中断工作期间(包括夜间),应专设防火值班人员,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及时发现并扑灭火情。
搭设的竹、木脚手架,在作业完工后,应立即拆除并运出生产现场。
对焊接和机动车辆用油的防火防爆措施,部颁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和部颁消防规程都已有明确规定,本书不再重复。
第四节
消防设施及消防组织
发供电企业在做好生产设备系统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的同时,还应重视做好消防工作,完善各项消防设施,建立健全专业,义备消防队伍和消防指挥系统及相应的职责,并且通过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使领导和职工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以便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正确地进行扑救,把火灾影响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不使其扩大造成重大损失。
1.完善各项消防设施,并保持处于随时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
(1)按照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设置或完善(指已投产运行的设备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根据生产规模,尽可能建立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若与其他用水合用时,应保证各消防栓处(包括最高处的消防栓)的用水压力和用水量;消防泵房应有备用泵,并能自动调节经常保持正常的消防水压力;消防泵应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确保生产设备系统发生火灾时,消防泵电源不受影响,能保持正常供水;各消防栓及相应的水龙带、水枪均应处于完备状态,随时可以使用等等。
对变压器的水喷雾灭火装置、燃油区的泡沫灭火设施以及其他设备系统的灭火设施应通过检修、维护,定期检查、试验,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用。
(2)发供电企业应根据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结合生产设备系统的防火需要和现场具体布置情况,制订生产现场有关处所应配置各种灭火器材的一览表,按照一览表配备相应品种的灭火器材。对现场各处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补充、并在灭火器材上贴上有效使用期限的标签,以备一旦发生火情时,现场人员能即时取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3)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一是生产建筑和设备系统布局上应设有环路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难以设环形消防通道的,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生产中任何部门不得以建筑物,围墙等将消防通道隔断;二是在检修或其他施工中,不得在消防通道上堆放器材、杂物和垃圾,将消防通道堵塞;若必须将环形消防通道某处临时隔断时,在隔断处两侧要留有回车道,以防止着火时消防车不能接近火区或第一辆消防车消防水用完后不能回车,后续车无法接近火区而影响扑救。
2.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指挥系统
有了完善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手段,还需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才能有效地扑救火灾。
(1)配备专业消防人员、装备的同时,还应组织好义务消防队伍(即现场一切工作人员),培训掌握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明确各级人员在消防工作上的职责。生产现场各岗位经常有人职守,并有检修、维护人员进行作业活动,一旦发生火情,现场人员能及时发现,在起火初期现场人员即时正确扑救,是防止扩大成灾的最有效的措施。因此应大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使工作人员树立牢固的防火意识,有明确的防火责任,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这是现场消防工作的基点所在。当然,在发生火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消防专业组织报告火情,同时立即进行扑救,以便专业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消防分工进行扑救。
(2)统一指挥是有效地扑灭火灾的重要组织措施,除了专业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自身的职责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外,现场还需要有总的消防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专业、义务消防队伍和其他人员有重点地、有序地进行扑灭火灾。发电厂、变电所的值班应在主管生产领导人员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消防灭火。发电厂、变电所应明确防火的重点部位和发生火灾时防止扩大到重点部位的消防措施,并通过事故预想,明确各种火灾情况下扑救程度和防止扩大到重点部位的具体措施,以便在一旦发生火灾时,统一指挥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统一指挥扑救,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3)定期举行消防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检验专业与义务消防组织的应变能力及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验消防统一指挥人员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同时通过演习,总结消防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消防工作的水平。演习可以是局部的和大范围的。总之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可以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可以发现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可以提高统一指挥人员正确扑灭火灾的指挥水平。虽然消防演习要占用一定的时间和花费一定的费用,但同火灾损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对发供电企业来说是合算的。
总之,电力生产防火和消防工作涉及许多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不少行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并且有国家标准、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各项防火技术要求、防止火灾事故技术措施、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行业(如化工、石油、煤炭等)的防火,防爆规定要求。上面讲述的只是电力生产防火工作和消防工作的要点,是根据上述规定,参考有关资料并结合多年工作的体会和典型事故案例,从做好电力生产防火、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上,提纲性地讲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希望通过以上讲述,能使安监人员以至从事电力生产综合性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做好防火、消防工作方面建立起明确的思路,对电力生产可能发生哪些火灾事故及其严重危害,防火、消防的重点部位和主要措施,以及完善消防设施,健全消防组织的重要性等等都有明确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有助于做好防火、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进行具体的防火、消防工作时,还需要查阅上述有关规程、规定、技术措施的具体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