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第四章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第四章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第一节安全性评价概述

第二节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第三节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特点

第四节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程序、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第五节安全性评价的现实意义

高世英

 

第一节  安全性评价概述

一、安全性评价的基本概念及发展沿革

二、安全性评价的类型

三、安全性评价的方法

一、安全性评价的基本概念及发展沿革

安全性评价也称危险性评价,或称安全评价、危险评价。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叫风险评价。“评价”(Assessment)一词也有译为“评估”的。安全性评价的定义是:综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它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确认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必要的措施,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小的事故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性评价是安全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外最早开展所谓的风险评价是为保险业确定保险费率服务的。评价的指标是风险率,也叫危险度,它的定义是:

在评价人身安全时,国际上常用死亡率(Fatal Accident Frequency Rate,缩写为FAFR),即每接触工作1亿小时发生死亡人数,作为风险率指标。

最早在工业上研究安全性评价的是美国道化学公司(Dow’s Chemical Co.),1964年发表“应用化学品分类”,在不断改进提高的过程中首创“指数法”,使用“火灾、爆炸指数”作为衡量化学工厂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到1991年已经修订到第七版。“指数法”在70年代以后受到国际上的广泛重视,日本劳动省在1976年提出了化学工厂六阶段(安全)评价法,英国帝国化学公司蒙德工厂研究开发部提出蒙德(Monde)安全评价法,使指数法日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

1972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委托麻省理工学院N.C.拉斯姆逊教授为首的专家组对商用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价。1974年发表了“WASH1400”评价报告书,采用事件树分析和事故树分析方法,对“核反应堆堆芯熔化”事故的概率、危险后果进行了定量评价。

目前,国外还成立了一些安全性评价机构,根据我们已知的情况有:南非全国职业安全协会(National Occupation Safety Association,缩写为NOSA),他们以其“NOSA五星系统”对工厂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进行评价;加拿大有一个安全工程国际公司,也从事职业安全方面的安全性评价。他们采用的方法都是在“安全检查表”的基础上进行赋值的方法,即“评分法”。美国还有一家“爱·第·立特公司(A.D.Little)是国际性研究、咨询、管理公司。这家公司采用不同的风险分析方法,如:事故树分析方法、可操作性研究(Operability Study,简称O.S)以及专家经验等对系统的安全性、潜在危险及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价。

国内安全性评价工作在一些行业中也有所开展。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机械行业在1988年制定了“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主要针对人身安全方面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1990年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制定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评价实施办法”,将企业划分成8个系统,即:综合安全管理、生产运行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生产辅助系统、储存运输系统、厂区布置及作业环境、消防系统和工业卫生,评价的内容扩大到生产系统的设备安全。上述评价方法都是采用的“评分法”。此外,化工部制订了“化工厂危险程序分级”,采用的是“指数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改进。冶金部也制定过“冶金工厂危险程度分级”标准。电力行业方面,华中电业管理局于1992年制订了“安全评价检查表及实施办法”,开展了以人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在国内外学术界都把它列入“安全系统工程”这门“软科学”的范畴,并作为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系统工程如果从1962年美国将系统工程原理及方法引用到研究导弹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第一次提出含有“安全系统工程”这一名称的《空军弹道导弹安全系统工程系统大纲说明书》算起,不过30多年的时间,它是一门发展中的软科学,包括安全性评价等许多方面都在继续研究和完善之中。

二、安全性评价的类型

工业安全性评价由于评价的目的不同,类型也有所不同。国内、外实际应用较多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种类型是在一个工厂、一个工程、一台设备以至一个生产流程,也就是系统工程学中所谓的一个“系统”,在设计阶段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它的目的是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及其严重程度的辩识,计算出某些特定事故发生的概率或危险指数,并同法定或公订可接受的指标进行比较,以决定设计是否允许实施。必要时应按评价提出的措施要求修改设计,以使“系统”达到必需的安全水平。这种评价从“系统”投入生产的角度看,往往称做“事先评价”或“前馈评价”,它对“系统”实现“本质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时机上也极其有利,同时对提高建设和生产阶段、制造和使用阶段的整体安全投资效益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世界上一些工业先进国家对重大工程项目,尤其是危险性很大的工程项目都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如建设核电站,国外、国内都要求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也叫概率风险评价(Probability Risk Analysis,简称PRA)。英国在1974年以后,规定新建企业没有安全性评价不许开工。日本通产省要求液化天然气装卸站必须作综合性的安全性评价。日本劳动省在1976年提出“化工企业六步骤安全评价法”在化学工厂建设前推广应用。美国对重要工程项目的竣工报告中,都要求有安全性评价,其实质是通过这一规定促使重要工程项目进行预先评价。

1984年印度博帕尔美国碳化物公司化工厂发生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毒气泄漏事故,造成2500人中毒死亡,20万人双目失明。事后,一些专家分析,该项工程从选址、原料中间体(剧毒物质)的运输和贮存、生产布局、工艺路线以及生产安全管理体系都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如果进行“事先评价”是不难发现和做适当处理的,它从反面说明了安全性评价的重点性。

第二种类型是“系统”投入运行或投入使用后,为了辩识“系统”中存在的、不断变化的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超前控制事故而进行的评价。其中又可分为不定期评价和定期评价。前者主要是根据特定的具体目的和任务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如:同类和类似“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对本“系统”进行的鉴定性评价;对不同的事故防范措施或不同的“系统”改造方案,进行安全投资效益比较和科学决策而开展的安全性评价等。上述美国原子能委员会1972年对商用核电站进行的安全性评价属于这一类评价,它是一次性的,是否再次进行评价以及什么时候再评价,则根据情况而定。

定期评价主要是考虑生产不断发展,保证安全生产的人、物(设备、原料)、环境和管理等因素都在不断变化,从而各种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也在不断变化,原有的危险因素可能一部分已经消除,而一些新的危险因素又可能出现。因此,只有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价,才能及时掌握这些变化了的情况,正确地作出决策,超前地控制事故。至于周期长短,则需要从实际出发,我国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规定五年一次,对于发、供电企业来说可能长了一点,但也不宜搞得过于频繁,要注意防止造成形式主义“走过场”。

第三种类型是对“系统”过去状态的安全评价。它主要是通过对以往事故资料的分析,评价“系统”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寻求改进“系统”安全状况的对策。我国电力系统自五十年代初期就制定了《电业事故调查规程》将电力系统发生的各种不安全情况,根据其性质和损失,分别定义为“事故”(后又增加了“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定义)和“普通事故”(后改为“障碍”),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事故、障碍的认定、调查、分析和统计,做到“三不放过”,并以事故次数、事故率、无事故记录等做为安全考核指标,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因此,电力系统从部、局到基层发、供电企业,多少年来一直坚持着事故的阶段性统计分析,探索事故发生的根源,针对严重事故和频发性事故,提出反事故措施。其实质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的安全评价,它虽然对全国、网、省局安全生产的宏观指导有重要意义,但对发电厂、供电局来说,很难全面反映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和安全基础状况。

事故、障碍的认定、调查、分析和统计对各类安全性评价、可靠性分析、事故树分析等等都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没有真实的、正确的、完整的事故分析统计资料,就会严重影响安全性评价、可靠性分析、事故树分析,以致事故综合统计分析的正确性。美国拉斯姆逊教授领导的小组提出的商用核电站安全性评价报告,是在收集了核电站各个部位历年发生的事故及其概率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这些事故统计资料或统计资料不正确,再先进的分析方法和计算工具也无能为力。

安全性评价的分类有许多种,但实用性不强,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三、安全性评价的方法

当前,国内外实际应用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定性评价

所谓定性评价系指:在对“系统”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辩识和确认的基础上,对各个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即“分级”,然后综合评价整个系统危险性的严重程度,即对整个系统的危险程度进行“定性”和“分级”。为了划分危险性的严重程度,通常采用“量化”,即用“数量”来表征“严重程度”的方法,使“分级”易于操作和达到相对合理。但是定性分析不可能建立“系统”危险性严重程度和“系统”事故概率之间的数字模型,从而也无法确立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并求得“系统”的事故概率。就这个意义上讲,虽然进行了“量化”,尚应属于定性评价。不过在许多情况下并不需要安全性评价提供“系统”发生事故的概率,除非对于特别重要和危险性很大的系统或特定的、后果严重的事故,如:有关核设备、航天和航空工业等,安全性评价才有这个要求,而且即使定量评价,一般也需要和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并在其基础上进行。因此,定性评价适用范围相当广泛。

定性评价方法,具体又可以分为三种:

1.逐项赋值评分法,简称“评分法”

这种方法首先根据评价对象和目的,按照“系统”分解(分割)的方法,编制安全检查表,确定查评项目,然后根据查评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因素的重要程度,逐项赋以同重要程度相对应的分值。具体做法上一般都先确定一个总分,然后逐级确定子系统的重要程度,即确定权重系数,根据权重系数将总分分配到各个子系统,如果需要还可按此法将子系统的总分再分配到下一级子系统,然后再按权重系数将子系统(或下一级子系统)的总分分配到各个评价项目。

权重系数的确定,以往都是通过专家讨论或通过对专家的调查和咨询进行的,主要是依靠专家群体的知识和经验。这样确定下来的权重系数,大体上是能够得到公众认同的,但为了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确定权重系数时,如有条件可采用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些方法,如:

1)特尔菲(Delphi)法。这是美国兰德公司于1964年首先在预测技术中使用的方法。即采取不记名方式通过几轮函洞,征求专家意见,然后将意见综合整理和归纳,再反馈给专家判断,提出新的论证。为此,反复数次,使意见逐步趋于一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利于专家们独立思考,避免在一起讨论时的相互影响,但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长。

2)功能系数评价法。这是价值工程中用于评价零部件和功能件的功能大小和重要性使用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同样可以将评价项目的重要程序予以“量化”,从而给评分法奠定了比较科学的基础。但它也需要依靠专家群体的知识和经验。

求取功能系数,常用的方法有“01”评分法、“04”评分法、多比例评分法。这些方法的共同特点都是在需确定功能(或权重)系数的一组元件(或评价项目)之间“两两对比”的基础直进行的。每一元件(或评价项目)的总得分和各元件(或评价项目)总得分之和的比值,即为每一元件(或评价项目)的功能系数(或权重系数)。详细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阅有关著作。

2.单项加权计分法

这种计分法是将评价项目的实际检查结果,根据事先规定的条件评为“优、良、中、差”4个等级(等级数不限,但整体上等级数要统一)。然后根据事先确定好每个等级的权重系数(即分值)按下式求出整体评价值,即实际总得分:

式中  S——实际总得分;

      fi——评价等级权重系数,由专家群体确定;

      gi——取得某一评价等级的项数和;

       n——评价等级数。

例如:某个系统的安全性评价总项目为56项,其中评为优的6项,评为良的34项,评为中的11项,评为差的5项,事先确定各级权重系数为:优5,良4,中2,差1,该系统整体评价分值为:

S5×64×342×111×5193

最高目标值应为:

Smax5×56分=280

因此,实际得分率为:193280×100%=68.9

3.指数法

即美国道化学公司首创的方法。有的文献将这种方法列入定量评价方法或作为定性、定量评价方法之外的第三种类型的评价方法。不过如果从评价结果来看,实际上也是按指数进行危险性程度分类,并不能确立指教与事故概率的函数关系,因此,把它列入定性分析较为合理。

这种方法是以“物质系数”为基础,所谓“物质系数”系指:反映物质及其混合物对燃烧或爆炸敏感性的系数,其数值范围约定为120,“1”对应不可燃物质,“20”对应最易爆炸气体,如:乙炔和二氧化氯。其他可燃性固体、液体和气体则根据燃点、闪点、爆炸极限和其它化学性能,由专家群体按危险程度分别约定一个大于1小于等于20的系数。然后,按分别设置的特殊物质系数、工艺过程危险系数、特殊工艺系数,其值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200%,对物质系数进行调整,得出火灾爆炸指数If·e。具体计算公式为:

式中  If·e——火灾爆炸指数;

      MF——物质系数;

     SMH——特殊物质危险值(系数);

      SD——特殊工艺过程危险值(系数)。

最后根据火灾爆炸指数对化学工厂危险性划分成6个等级,如表3-4-1所示。

3-4-1                    化学工厂危险性等级表

 

20

2040

4060

6075

7590

90

危险性等级

很轻

中等

较大

很大

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对应级别的安全措施。

上述各种系数及划分危险性等级界限,也均由专家群体约定。

(二)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系指通过评价可以利用精确数字(传统数学)方法求得系统事故(一般都是指特定事故)发生的概率,并将计算得出的事故概率同规定或预期的安全指标进行比较,以评价系统的安全水平是否满足要求。

定量评价方法,主要有可靠性分析、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致命度分析(Criticality Analysis)等。

可靠性分析在电力行业一般用于分析电力系统或电力设备在预定时间内和规定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通过分析计算可以得到系统或设备的故障频率(f)、故障率(λ)、可用度(A)等安全指标。

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致命度分析既可用于设备可靠性分析也可用于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并计算出设备或人身事故发生的概率。但需要有比较健全的基本原因事件概率的数据库,并且在应用上一般仅限于后果严重的单一事故类型,如:锅炉燃烧室爆炸事故、汽轮机超速事故等。如果求“锅炉事故”或“汽机事故”的概率,则需要将锅炉或汽机的各种事故分别建立事故等。如果求“锅炉事故”或“汽机事故”的概率,则需要将锅炉或汽机的各种事故分别建立事故树,然后求取概率和,这做起来工作量很大,实际应用的价值却很小。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不论可靠性分析,还是事故树分析同样需要正确、完整的事故统计分析资料和专家群体的知识和经验。

由于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对象是一个庞大的人、物、环境和管理系统,不可能采用上述方法,这里就不做详细介绍了,必要时可参阅有关著作。

以上所述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是目前因内外比较常用的方法。

(三)模糊评价

模糊数学的诞生是从196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控制论专家查德(L.A.Zadeh)发表的学术论文《模糊集合》开始的,从而架起了一座应用经典数学即精确数学处理模糊问题的桥梁。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模糊概念,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不明确的,例如:我们说一项反事故措施“基本落实”或落实得“较好”,这里“基本落实”和“较好”都是模糊概念。在安全评价中,评价的结果,往往不能用“已完成”、“未执行”、“危险”、“安全”、“很好”、“很差”等这种简单而又极端的情况正确地回答,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存在着各种中间状态,而这种中间状态的表述往往都是些模糊概念,如:在已完成和未执行之间可以分为基本完成、部分完成、完成较差等等,在很好和很之间可以分为较好、好、较差等等。由于概念本身模糊,人们在判别上就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何把人们的意见进行科学归纳呢?模糊数学提供了模糊概念的定量表示法,即在“集合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模糊集合的概念及建立模糊集合的基石——隶属函数。所谓隶属函数,就是说某一事物在多大程度上属于所讲的概念。例如:设备上存在一个缺陷,如果由它导致的事故是灾难性的,即最严重的后果,隶属函数则定为1,如果后果是微不足道的,隶属函数则定为0,但如果既不是灾难性,也不得微不足道,则可以(01)区间连续取值,其值大小和严重程度相对应而且是增函数的关系,即后果越严重,隶属函数越接近1,后果越轻微,隶属函数越接近于0。对应隶属函数中某一确定的值,叫做隶属度。隶属度是由人确定的,它必然体现出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判断能力,是客观事物在人头脑中的反映,但这绝不是主观臆断,因为判断是人体集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和限定。特别是在确定隶属函数时,一般要综合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的判定结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可能出现的片面性影响。

模糊数学的应用要当广泛,“模糊综合评判”就是其中之一,安全性评价的定性评价,可以通过它使准确性、合理性有所提高。举例如下:

设安全性评价内容共有6个方面(子系统):生产设备系统,综合安全管理,厂区布置及作业环境,公用及辅助系统,消防系统,工业卫生。评价步骤为:

1)确立综合因素评价集:

V{V1V2……,V6}

其中:V1V2……,V6分别代表生产设备系统,综合安全管理,厂区布置及作业环境,公用及辅助系统,消防系统,工业卫生等6个子集Vii12,……6

2)根据各子集对整个系统安全性的影响大小,约定各子集的权重,得权重集;

A{a1a2……,a6}

  {0.300.200.150.150.100.10}(专家群体约定或通过功能系数法求得)

3)子集Vi又含有v1v2……vk等因素并受其影响,于是又可以确立因素评价集:

Vi{vi1vi2……,vik}

4)根据v1v2……vk等因素对子集(子系统)的影响大小,约定v1v2……vk等因素的权重,得权重集:

Ui{ui1ui2……,uik}

例如:其中“综合安全管理”子集共含有6个因素,其权重集为:

U2{0.2000.150.200.150.500.10}(专家群体约定或通过功能系数示求得)

5)如果经10位专家对V2评价子集中的各因素评价结果如表3-4-2所示。

3-4-2              V2评价子集中的各因素评价结果

 

 

 

 

v21

人数

4

3

2

1

0

归一化

0.4

0.3

0.2

0.1

0

v22

人数

2

2

5

1

0

归一化

0.2

0.2

0.5

0.1

0

v23

人数

1

7

2

0

0

归一化

0.1

0.7

0.2

0

0

v24

人数

4

5

1

0

0

归一化

0.4

0.5

0.1

0

0

v25

人数

6

4

0

0

0

归一化

0.6

0.4

0

0

0

v26

人数

3

5

2

0

0

归一化

0.3

0.5

0.2

0

0

      所谓“归一化”即将总体视作“1”,部分占总体的份额一般用大于等于0小于1的小数表示。

上表归一化的数据构成一个V2的模糊评价矩阵:

V2的综合模糊评价矩阵:

[①]

  =0.20  0.15  0.20  0.15  0.20  0.10

  =0.2  0.2  0.2  0.1  0

归一化得0.286  0.286  0.286  0.143  0

依照上法同样可求出:B1B3B4B5B6,然后就可以整个系统综合模糊评价矩阵

  =0.30  0.20  0.15  0.15  0.10  0.10

=0.300  0.250  0.250  0.150  0.133

归一化处理:

=0.277  0.231  0.231  0.138  0.123

上式表明,对系统安全状况按5个等级评价时,结果的分布。说明专家群体认为综合安全状况属于好和较好的只占50%多一点,认为较差和差的大约占1/4

如果想求得对综合安全状况的总得分,可以对5个级别分别赋以分值,如约定:

好——100分;较好——85分;中——65分;较差——35分;差——0分,则总得分

F100×0.27785×0.23165×0.23135×0.1330×0.13367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几点认识:

1)模糊评价仍然属于经过量化的定性评价。

2)模糊评价对于多个子系统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提供了一种利用模糊矩阵运算的科学方法。

3)模糊评价,仍然需要依靠人脑处理模糊概念的能力,依靠群体的知识和经验。

4)由于安全性评价涉及很多模糊概念的处理,因此深入研究模糊数学在安全性评价以至整个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是值得重视的。

 

第二节  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

一、电业生产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和统计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二、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三、可靠性统计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四、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同安全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系统一贯坚持的正确方针,为了有效地开展反事故工作,防患未然,几十年来,不断强化安全管理。但同时也不容否认,时至今日从总体上看,发、供电企业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仍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不少单位事故发生前,似乎“平安无事”,事故发生后却暴露了很多存在已久并且完全有可能提前发现和消除和隐患。有些单位虽然事故前,感到安全生产如履薄冰,但究竟哪些地方最易爆发事故,爆发什么事故,却心中无数,结果也难免事故突然到来。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就是从这个客观实际出发提出的课题,目的就是想通过安全性评价,提高企业对事故的预见性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它不是想当然的产物,而是反事故工作的客观需要。

对于实现这样一个目的,人们一般不会持否定态度,但是对于开展安全性评价的必要性,仍会存在某些疑惑不解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电力生产系统多少年来已经坚持开展了许多工作,诸如:对电力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开展安全大检查,实施可靠性统计评价以及组织安全文明生产达标活动等等,为什么还要搞安全性评价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搞清这些工作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入手。

一、电业生产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和统计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从五十年代初,电业系统就制定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电力生产企业发生的生产事故进行认定、调查、分析和统计,集累了每一时期大量的、极其宝贵的事故分析资料。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全国、全省及跨省电网事故的统计分析,总结了各个阶段的电业生产事故规律,对进行宏观指导、正确决策和组织反事故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也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已经发生的事故和由于危险因素的存在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在数量上前者远远小于后者,因此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不仅取决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而且还要取决于完全有条件发生而只是由于偶然性尚未发生的那些潜在事故,也就是说还要取决于能够引发那些潜在事故的危险因素。对于一个发、供电基层企业来说,尤其是如此。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着眼点是安全基础,反过来说就是危险因素。它不是围绕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价,而是对“系统”现存的有可能导致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频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辩识和评价,因此它可以具体、全面地反映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企业对事故的预见性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安全性评价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上改善微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事故调查分析和安全性评价不是互相对立的,也不是重复性工作,而是相辅相成的。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事故的统计分析所具有的宏观指导作用,也是安全性评价所不可缺少的,安全性评价中的危险性辩识,既需要系统危险性分析技术,也需要过去积累的大量事故信息。

二、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安全大检查也是从50年代就开展的一项反事故例行工作,不可否认它对于提前发现缺陷和隐患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一般来说它是一项群众性的活动,涉及专业深度是有限的。它的检查项目机动性较大,根据事故形势、季节特点、领导意图、时间安排等在很大的范围内变化,这种变化虽然是客观实际需要,但是检查项目的系统性、完整性同安全性评价项目相比,差距很大。以安全大检查项目对企业的安全基础进行全面评价,是不可能的。更主要的区别在于安全大检查对检查项目的重要性,发现问题的严重性都不进行“量化”。因此通过安全大检查不可能对企业和企业中各部分、各系统安全基础的牢固程度提出“量化”结果,而这种结果却能够反映出哪些方面、哪些系统、哪些设备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也就是说使企业能够大大提高事故预见性,如果措施落实得力,即可超前地消灭和控制事故。

当然,安全性评价和安全大检查是有着重要联系的。对于采用“评分法”的安全性评价,如果追根溯源,可以说是在安全大检查提纲的基础上演变发展的。早在五十年代,电力系统就编制过全国通用的安全检查参考提纲,但遗憾的是没有随着系统工程的形成和发展,把安全检查提纲发展成“安全检查表”在安全大检查中广泛应用,并进而在全国优先地研究和发展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和安全大检查从目前来看,功能不同,各有所长,不可能互相代替。但是从今后发展看,安全大检查应该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以便使安全大检查能够进一步深化,而安全性评价的评价项目则是编制“安全检查表”的重要依据。此外,安全性评价是否能结合每年两次安全大检查中的一次,譬如说结合秋季安全大检查进行,也是可以探讨和试验的。

三、可靠性统计同安全性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可靠性统计的重要作用已为国内、外所肯定。这里不讲了。但可靠性统计和事故、障碍统计分析有其共同之处,即都是建立在“已经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统计”这个基础之上的。不论是可靠性中的“事件”也好,还是后者统计的事故、障碍也好,都是指“已经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至于尚未发生而完全有可能引发事件的危险因素,则基本上是涉及不到的,这一点和前面分析事故统计在反映客观规律上的不足有相似之处。它们虽然可以在大量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体现和总结出国事故和事件发生的普遍性规律,提供大量的可靠性性能指标,从而对宏观指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并不等于每个发、供电企业掌握了自身的事故发生规律,而安全性评价所要解决的恰恰是这个问题。因此,可靠性统计和安全性评价同样也不可相互取代。从资料上看美国至少在1963年就开始了发电设备可用率统计,但在美国也并不因为有了可靠性统计而影响到安全性评价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它们之间是并行不悖的。

可靠性统计只是可靠性管理的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可靠性分析。可靠性分析和安全性评价是互相渗透的。安全性评价中的危险性辩识方法之一就是可靠性分析,而进行可靠性分析时有时也需要系统危险性辩识的其它方法,例如:事件树、事故树分析方法和故障类型影响分析方法(Failure Mode and Effect Analysis,简称FMEA)等。

四、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同安全评价的区别和联系

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是促进发、供电企业“眼睛向内、挖掘潜力、加强管理、提高双效”的有效途径之一。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标准是发、供电企业在安全、经济、文明生产三个方面的考核标准。在这个标准和它的实施细则中,企业的安全生产实绩是考核的重要方面,其中有许多实绩是必备条件,以火力发电厂为例,如: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或性质严重的群伤事故,本企业责任特大、重大事故;发电设备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和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完成率达到部有关规定。经济方面的实绩有:考核年度完成主管局下达的发电量、供电煤耗、水耗、发电成本、劳动生产率等生产任务和指标。这些条件达不到是不得申报达标企业的。此外,在考核指标中,虽然有一部分涉及到考核安全基础,但一般是从整体、宏观的角度立项的。因此安全、文明生产达标,是对企业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整体水平的考核,而不是对安全基础的全面评价。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陆延昌副部长在全国电力企业达标暨创一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指出:“安全是达准的基本功,企业苦练内功应该以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为重点。”他又说:“不能以为企业达标,安全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不要以为有一个安全的长记录,客观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就自然消灭了。”诚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对未达标的企业固然重要,对已达标的企业也同样重要。为了夯实基础,首先要搞清基础中哪里存在薄弱环节,开展安全性评价恰恰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较好、较现实的途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安全性评价和现有的几项联系紧密的工作,并不重复,也不抵触,而恰恰相反,安全性评价和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尤其是对达标、创一流工作不论是在达标、创一流之前还是实现之后都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三节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特点

一、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是运用中的“系统”进行的评价

二、评价的目的是防止特大和重大电力生产事故、大幅度减少以至消灭恶性频发事故

三、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基层

四、评价的着眼点是安全基础而不是事故概率

五、评价的方法属于评分方法

六、评价内容含概人身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

七、查评危险因素和查评控制因素并重

八、采用综合评价方法

第一节中已经谈到安全性评价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它们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也多有不同。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是个什么类型的评价,它有些什么特点呢?大体可归纳如下:

一、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是运用中的“系统”进行的评价

即属于第一节所述的第二种类型的评价。它评价的是现存的处在变化之中的危险因素,不论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形成,只要是查评时仍然存在的也就是说对今后“系统”安全仍有影响的危险因素,都要列入评价范围。至于“系统”过去存在,查评时已不复存在的危险因素,就不属查评之列了。例如:对查评前发生的事故,原因已查明,对策已落实,隐患已消除,不论是特大、重大事故都不再评价,只是对一些恶性频发事故,考虑到改变执行规程的状况需要有一段时间,作为特例,予以评价。总之,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对过去的项目时,却充分考虑以往全国电力系统的事故教训和在此基础上制订的反事故措施。

二、评价的目的是防止特大和重大电力生产事故、大幅度减少以至消灭恶性频发事故

确定这一评价目的,是为了在安全评价中突出当前反事故工作的重点,设置评价项目和查评的依据主要是防止电力生产二十种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中涉及的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有关的标准、规程和制度。当然,抓重点也要适当地照顾到一般。但重点一定要突出,不能轻重不分,缓急无序。特大、重大恶性频发事故控制住了,基本上稳定了安全生产的局面,就为全面控制事故创造了条件。从另一方面讲,抓重点也必然会涉及到一般。一般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中不少事故的起因都基本甚至完全相同,只是由于发生时间或其它因素的偶然性,才导致悬殊不同的后果。

三、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基层

安全性评价虽然对宏观控制、分类指导有一定的作用,但其主要功能是为开展评价的发、供电生产企业自身服务,为改善微观管理服务。它是企业对自己实际安全基础牢固程度及薄弱环节水平进行自我诊断的手段,是掌握本企业事故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控制事故的一个重要途径。评价不是为评比和考核服务的,它不属于工作总结性或工作实绩的评价,考虑到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评价结果不宜用于企业间或企业内部的考核或评比。

四、评价的着眼点是安全基础而不是事故概率

安全性评价在不同的程度上,可以起“事故预测”的作用,但它不像“事故预测技术”那样必须求取事故发生概率。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正是如此。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事故和安全基础的关系,说明安全基础牢固程度是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主要潜在因素,也是预见企业今后事故发生趋势的主要依据。因此,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着发点在于分析和评价企业的安全基础,并且通过“量化”方法,使企业各个方面、各个专业的安全基础牢固程度得以具体体现,向企业领导层提供本企业哪些方面、哪些专业安全基础比较薄弱、薄弱到什么程度,哪些特、重大事故和恶性频发事故危险性比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是什么,以及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上述各项动态信息是任何电力生产企业的领导都需要的,在科学地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计划安排进行决策时,尤其不可缺少。

事故概率的求取,需要应用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等定量分析和评价方法,进行一次评价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生产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安全性评价没有必要求取各种事故的发生概率,只要能够提供企业领导进行科学决策的必要信息和依据就可以了。当然,这里不是否定事故树、事件树及可靠性分析这些定量分析方法,只是讲就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具体任务来说,可以不采用这种方法。但如果是针对某种危险性特别大的事故,确有必要求取这种事故的发生概率时,选用定量分析和评价方法则是理所当然的。

五、评价的方法属于评分方法

由于评价对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并不是评价特定的个别事故,从科学性和实用性结合考虑,评价采用的是“评分法”,即对评价项目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进行了合理的“量化”,它可以提供一种大体上反映危险性严重程度和安全基础牢固程度的“数量”概念,这种数量概念虽然建立在模糊判断的基础上,但不脱离客观实际,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六、评价内容含概人身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

一般安全性评价都是基本上围绕人身安全问题设置的查评项目,即使包含一些设备安全问题也仅限于同人身安全有关的部门。考虑到电力工业的特点,安全性问题一贯包含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这两部分。电力设备的安全问题不仅很多都和人身安全有关,而且与人身安全无关的部分,也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整个社会,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部分总是虽然内容十分庞大而且复杂,但为使评价能够符合电业的实际,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仍决定将其列入。

七、查评危险因素和查评控制因素并重

危险因素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根源,自然对它的辨识和评价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危险因素要做到全部消除是不切实际的,有许多危险因素由于种种原因总是客观地存在着并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它们各自以不同的概率随机地出现,并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条件也随机地形成。面对这种现实,控制危险因素形成事故条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各种反事故措施和规章制度正是在起这种控制作用,控制作用越强,事故发生的概率越小。因此,将查评反事故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作为和危险因素同等重要的控制因素列入查评项目。

八、采用综合评价方法

这里所谓的综合评价,即定性和定量(量化)相结合,文字说明和数字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不采用单一数字(总得分)划分星级或安全等级的作法。这主要是出于几方面的考虑:

1)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企业自身掌握安全底数,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超前地、针对性地采取对策,防患于未然。因此,没有必要划分等级,也不需要像设计工厂前的那种安全性评价,必需首先划分安全或危险等级,然后再按不同的等级采取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措施。

2)“量化”的科学性同“定量分析”比较,相对来说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在评价办法编订的过程中,虽然对“量化”部分的科学性比较重视,争取最大可能地排除主观随意性。但在确定标准分方面,由于三大部分之间和火力发电玫的第一部分各专业之间“权重”系数的分配问题尚未找到一种科学的能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的方法予以解决,没有勉强地进行“权重”系数分配,而是统一将各专业标准分总分定为1000分(后少数有小量的调整),只能保证本专业内部评价项目之间标准分分配的合理性。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即不同专业的分值对企业安全的影响程度是不等价的,因此总分相同但内中的分数构成不同,可能实际安全水平是不相同的。因此就目前评价办法完善程度来看,以单一总分划分等级是不妥当的。

3)为了使评价的量化结果,有可比性和实用性,我们定义了“相对得分率”这个概念,这样就使得专业之间和专业内的各部门(子系统)之间的评价结果,在数量上有了可比性。“得分率”高说明这个专业或这一部分相对来说危险因素少或危险因素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控制,也就是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小,安全基础比较牢固,相反的情况就表明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因此,“得分率”实际是和安全基础牢固程度相关的“指数”,可以称其为“安全基础指数”。有了它,就使得安全基础状况“量化”了。

4)为了使企业在安全性评价之后,能具体了解本企业在哪些地方存在发生特、重大事故的危险因素,存在什么样的危险因素,单靠数字是说不清楚的,必须配合数字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而且文字说明中还要对重要问题和技术上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论据,以求得认识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一致,否则问题很难得到解决。

 

第四节  开展发、供电企业

安全性评价的程序、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开展安全性评价的程序

二、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操作要点

三、开展安全性评价的注意事项

一、开展安全性评价的程序

安全性评价的程序虽然只是工作顺序问题,但合理的程序对保证安全性评价达到预期目的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情况下,安全性评价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向各级干部和全体工人,做好宣传工作。目的是让干部、工人清楚安全性评价的目的和方法,解除干部、工人中可能存在的思想顾虎和厌烦情绪,以便在“自查”时能够做到主动、积极、深入、详实地检查和提出客观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为正确地评价创造有利条件。

2)分解查评项目,组织好“自查”前的学习。在开展“自查”之前,企业安监部门须将全部查评项目按车间、科室(含工区、处、所等,下同)分解,明确各车间、科室应分别进行检查的项目。车间则应将本车间负责查评的项目再次进行分解,明确各班组应分别进行检查的项目及车间负责直接检查的项目。

查评项目分解后,厂部、车间应分别组织好安全性评价项目、查评方法等有关部分的学习,使“自查”能够在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检查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的条件下进行。

3)有计划地组织车间、班组进行“自查”。自查一般需要两周或多一些的时间。车间、班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安全性评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专用登记表上,经车间汇总报厂部,一般情况下,不要求也不禁止评分。班组则只按项目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不进行评分。

4)厂内组成查评组,做好评价前准备。一般情况下查评组由生产厂(局)长或总工程师为组长,副总或安全监察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专业工程师及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车间专业工程师参加,内部按专业适当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以34人为宜。参加查评组人员需要安排一定时间熟悉评价标准、评分办法和查证依据,以及通过车间、科室汇总的“安全性评价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登记表,详细了解本专业自查发现的问题。

5)分专业开展查评活动。查评前,专业查评级要研究制订查评活动的具体计划,如:日程安排、重点或抽样查评的班组、岗位和现场(含工具间、库房、无人值班平时锁闭的泵房等),提出车间、科室以及班组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如:台帐、记录、图纸、文件和资料的清单,以便及时备齐,节省时间。查评专业组要在有关班组自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看设备系统,查阅技术资料。查评过程中随时将查评结果或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查评扣分记录”上。最低限度必须做到当天已经查过的项目,当天做好“查评扣分记录”。

6)查评组汇总整理查评结果,提出安全性评价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包括:文字总结、安全性评价结果明细表、查评扣分记录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表。企业可以组织车间、科室有关干部或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由查评组宣读查评总结。

7)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该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规定及各级安全责任制,分别列入班组、车间和厂部的整改计划。需要列入工程项目及需要较多资金的整改项目,需由厂长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8)定期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检查一般一月一次最好。一年后组织查评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三年可重新进行安全性评价。

9)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组织查评组对指定单位进行查评,企业也可主动提出请求,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或邀请专家组进行安全性评价,但评价程序仍应按上述步骤进行。

二、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操作要点

1.严格按照查评依据进行查评

查评项目设置的依据详见《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和《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两书。这些依据是确定评分标准的基础,主要有几个方面:

1)发、供电企业应该遵照执行的有关国家标准中的有关部门。例如:《石油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运行》、《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等等,其中有些条文就是查证依据。

2)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电力行业标准和部颁规程。例如:《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发电玫、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技术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等。

以上国标、行标和部颁规程收入查证依据者大约40种左右。其中一些属于设计技术规程、规范。这类规程、规范虽然是用于规范设计的标准,主要是对设计提出的要求,但是生产单位对其中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有关规定,也必须掌握。这有利于在设计审查、工程验收阶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也有利于现有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进行改进或对人身安全而言,实现“本质安全化”。此外,一些自行设计的中,也需要遵守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以防造成新的隐患。

3)电力行业必须执行的其他部门颁发的相关规程、标准。例如: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等。这一类为数不多,有的电力行业已经根据相关规程制定电业专用规程,如:《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原相关规程即不再做为直接查证依据。

4)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例如:《防止20kW机组严重超速事故的技术措施》、《预防110500kV变压器事故措施》、《发电机反事故措施》等,大约近20种。这些反事故措施都是在重大事故分析和全国各类事故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在总结专业技术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措施具有广泛的通用性和针对性,是防止和控制有关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危险因素构成事故条件的重要控制因素。

5)国家和电力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如:《电力安全监察规定》、《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

6)制造厂设备说明书。

7)现场运行、检修、试验等规程,以上(6)、(7)两项主要是考虑一些技术参数、运行、维护和检修要求,在不同的制造厂、不同的设备系列之间会有很多差异,不可能统一起来。而且一般来说,制造厂有具体规定的应执行制造厂规定。

8)有的评价项目,目前还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反措作为依据,暂时只能以各网省局自订的标准、反措或有关要求作为依据。

9)各种作业使用的安全用具、工机具等安全性评价检查表见《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火电厂评价》)的附录一和《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供电企业评价》)的附录一。此表共27种,是参照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并结合电力工业特点编订的。它是查评安全用具、工机具是否合格的标准。它概括了有关国标、行标和部颁规程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但并非全面的安全要求,因此,它仅仅适用于安全性评价。

此外,有少数查评项目无需提出依据,是属于一般情理之中的要求,例如:查评各种设备是否存在缺陷、隐患等等。个别的查评项目的设置是根据事故教训,特别是近期的事故教训提出的,虽然暂时还没有文字依据,但从必要性考虑仍予设置。

查评人员掌握熟悉查评依据和严格按查评依据查评是非常重要的。不掌握查评依据进行查评将达不到评价目的,在查评上切不可以以个人的经验代替、变更查评依据的各项规定。

当然,技术上的问题,完全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可以向上级反映,提出修改意见,但在未修订前,仍应按原规定查评。

2.各种类型的查证方法要配合应用

查证方法是由评价项目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关键是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并能通过查证,对评价项目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所采用的查证方法有以下几种:

1)现场检查。即对生产现场的设备系统、安全设施等进行表面观察。这种方法局限性较大,单靠外观检查对很多评价项目来说,深度是不够的,往往还需要依靠其它的查证方法。但也有不少查评项目单独采用或主要采用这种方法。例如:查评汽轮机油系统、充油电气设备是否漏油,锅炉就地水位表设计、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规定,除灰泵房是否存在水淹隐患、主控制室电缆夹层的电缆孔洞是否封堵严密以及管道涂色、阀门编号、安全标志是否齐全等都是基本采用这种方法。

2)查阅、分析资料。包括查阅分析各种有关记录、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设备台帐、图纸、规程制度以及管理文档等。这是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查证方法中一种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查评方法。这是一件非常艰苦的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如果在查阅分析资料上功夫下得不够,必须严重影响查评质量。其所以如此,有以下几个原因:

1)设备系统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绝大部分通过表面观察是不能发现的。它们在导致事故或异常现象发生之前。一般来说只能通过预防性试验或无损检验,通过检修特别是解体检修才能发现。但这些工作不是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内容,查评人员不可能替代试验、检修人员乃至运行人员去发现缺陷。当然,实践证明查评人员发现运行、检修人员未能发现、特别是尚未认识到的缺陷和危险因素,也不在少数。

2)查评设备缺陷的重点在于查评设备管理。即查评生产单位为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的正常工作是否落实,如:缺陷管理、预防性试验、定期轮换试验、设备计划检修或设备状态检修是否能按规定标准进行等。应该说,查评设备缺陷,主要通过查设设备管理,而查设备管理,主要通过查管理资料。

3)生产单位发现和掌握的缺陷,是否做了适当的、及时的处理,在重要性的确定上是否合理,都要靠对资料的全面分析得出结论。

4)查评“人员素质”方面的危险因素,《火电厂评价》和《供电企业评价》(以下两者统称为《评价》)未采用行为抽样查评方法。这主要是考虑抽样数量少时,置信度和精度达不到要求,按公认的置信度和精度抽样,在查评时间内无法完成。因此查评方法主要也是通过查阅资料,如:培训、任职档案和颁发的有关证件等,来查评人的素质。但实践证明单一地采用这种方法深度不够,还需要一些其它方法做为辅助手段。

3)现场考问。主要是查证生产一线人员是否掌握应该掌握的技术、安全知识。如:汽轮机司机是否掌握转子原始最大晃度值、正常和破坏真空情况下惰走时间等。但在查评“人的因素”上,《评价》未将其作为主要手段。

4)实物检查或实物抽样检查。这种方法一般用于查评危险作业用的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起重工机具以及安全帽、安全带等等。车间、班组自查,尤其是班组自查应采用全数查评,即对全部实物进行检查。厂级用上级组织的查评组通常可采用实物抽样检查。

评价规定的抽检方法是按总数在100个以上时按10%抽检,总数在100以下10个以上按10个样品抽检,总数在10个以下全数抽检。

目前这种抽检方式虽然在通常概念上是可以接受的,但还存在一些缺点:一是在相同的不合格品率的条件下,由于“试样”数的不同,总体上判定为不合格的概率(批不合格概率)不同,即宽严程度不完全一致。二是按百分数抽检,总体数量太大时,试样数量很大,如:安全帽等,造成查评工作量太大,可操作性较差。

5)仪表指示观测和分析。这是通过检查各种参数查评设备运行工况的主要方法。但是,有些不正常运行的工况是随机现象,查评时不一定出现,如锅炉主蒸汽、再热蒸汽超温,受热面管壁超温,以及其它不稳定的异常运行工况等,这就需要核对一段时间(时间长短通过现场调查和查询的结果确定)的专用记录、缺陷记录以及表单等,再作出判断。

6)调查和询问。有许多危险因素,既不能直观,资料上也反映不出来或不充分,特别是查评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这就需要在现场或到科室进行调查和询问,并在调查、询问中核实情况。

7)现场试验或测试。这只能在有条件下进行,既不会对人身设备造成威胁的情况下进行,并且涉及设备的试验,如:试启动、试投备用设备都应按规定经有关运行领导人批准,由运行人员进行。

以上7种方法,在查评中需要配合使用,但也需要有主有从。

3.掌握不同类型的评分标准,充分运用综合分析能力

《评价》设定的评分标准,根据评价项目的不同,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规定的、概念明确的条件直接扣分。这是比较常用的一种类型。例如:《火电厂评价》的1.2.2.3条对汽机调速系统性能的评分标准为:未按规定做甩负荷试验扣50%,评价期内甩负荷后造成危急保安器动作,缺陷尚未消除的扣50%。速度变动率不合格扣30%,迟缓率不合格扣30%。

在采用直接扣分的评价项目中,部分项目评分标准规定的不是一个数值,而是一个扣分幅度。例如:《火电厂评价》1.1.1.3条评价主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超温时规定,无超温记录或不完整扣80%~100%;1.3.1.3条评价自动调整励磁装置调节性能时规定:性能不良扣50%~70%,严重威胁安全不得分。具体操作时,由查评人员在扣分幅度内予以确定。

2)按抽检不合格率扣分。这种类型主要在劳动安全部分中评价机具、用具时采用。如:《火电厂评价》2.1.2.1条评价安全带时规定:抽查不合格率每1%扣4%。其它部分个别评价项目也有采用这一类型的,如:3.0.5.5评价《安规》定期考试执行情况时规定:参试率<95%每低1%扣10%,及格率目标值为100%,每低1%,扣20%。

3)按定性分类评分。安全管理部分采用的较多,其它部分也有类似情况。定性分级一般分为34级(档)。例如:3.0.4.4条评价现场规章制度管理情况时,按评价项目提出的要求,评分标准分3档,即:A. 完全符合要求;B. 基本符合要求;C. 差距较大。又如:3.0.4.7条评价缺陷管理时,评分标准分为:A. 制度健全,执行认真,处理及时;B. 执行较好;C. 问题较多;D. 管理很差等4档。按3级评分,A级得满分,B级得60%,C级不得分。查评组如果认为有必要可在ABBC之间插入2个中间级,即得分80%一级,得分30%一级。按4级评分,A级得满分,B级得70%,C级得40%,D级不得分。

4)否定或在不同程度上扣减母项得分。一般情况下,扣分以扣完本项分为止。对于少数特别重要的评价项目或由于专业内评价项目数量过多,标准分偏少,采取了否定或部分扣减母项分的作法,以使特别严重的问题在实得总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额。前者如:《火电厂评价》1.1.3.2条评价锅炉安全阀定期试验情况时,评分标准规定:应进行校验未进行或动作压力不符合要求,1.1.3不得分,即安全阀总分80分全部扣除。又如:《供电企业评价》1.1.3.1条之(4)在评价变电站蓄电池本身技术状况时规定,极板有弯曲、脱落……等不正常情况不得分,情况严重加扣1.1.3.120%。

5)按发现问题件数或不合格设备、工机具台数扣分。

综上所述的各种类型的评分标准有一个共同点,即按百分数扣减标准分,而不直接扣具体分值。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考虑以下几点:

1)明确体现扣分力度,便于项目之间或项目内部进行比较和权衡轻重,使实得分尽可能相对合理;

2)有利于将扣分幅度同危险因素严重程度和危险因素受控程度联系起来,并使其相互适应。

3)标准分需要调整时,评分标准不受影响。

评分标准虽然做了具体规定,但由于其中采用了模糊概念进行定性分类的作法,如:严重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基本完成、完成较差、完成很差等,因此在操作上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依靠查评人员对模糊事物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而这种能力来自于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

4.重视管理因素,把管理因素作为评价的重点

安全性评价虽然需要查评人、物、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的危险因素,但管理的因素是渗透到人、物、环境各方面的,人、物、环境都可以通过适当的管理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或使危险因素受控,再加上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环境因素存在着很多不可能直接查评的问题,因此查管理因素往往就构成了查评危险因素的切入点和查评人、物、环境等因素的手段,而且对人、物、环境等方面查出的具体危险因素一般都需要从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找出管理上的漏洞、才对企业改进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不可否认,安全性评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它包含着设备(设施)安全方面有关技术状况的评价,但属于综合评价而不属于技术诊断,单纯抓技术而不问管理,可能使安全性评价难于很好地体现它的功能。

5.要搞好综合分析,提出有分析的综合评价报告

组织好各专业深入、认真地查评,可以说为搞好安全性评价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但要使安全性评价充分发挥作用,还必须在此基础上搞好综合分析,也就是对企业安全基础状况进行全面论证。只有这样才能分析透企业安全基础的基本状况和薄弱环节,以及需要采取的重要反事故措施。另一方面,已经发现的问题,很可能对其影响的严重程度,看法上并不一致,因此,特别需要对这类问题的严重性进行深入分析,以便统一认识,利于整改。

三、开展安全性评价的注意事项

开展安全评评价对电业来说是一个新事物,人们对它是陌生的,要想搞好安全性评价,除了严格、认真地按上述程序进行的,还需要注意:

1)必须由厂级领导干部,如主管生产的副厂(局)长等负责组织领导。这是因为安全性评价涉及全厂(局)各方面的工作,如设备管理、运行管理、技术监督、教育培训、防火防汛等等,而且需要全部生产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配合,因此由个别部门如安全监察部分负责组织领导是无法胜任的。但是在组织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安全监察部门和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2)必须保证查评组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主要是:

1)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讲情面;

2)熟悉本专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情况;

3)熟悉同本专业有关的部和网、省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指示、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制度,特别是安全性评价查评依据的具体内容;

4)掌握安全性评价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并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为什么需要这些素质呢?这主要是由于:

安全性评价的“评价项目”虽然比较具体,但只是提供需要查评的方方面面,即容易发生危险因素或容易反映危险因素的工况、部件、部位以及有关资料等等,至于存在不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这将取决于查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发现问题和综合分析能力。

其次,安全性评价也是一件“挑毛病的工作”,如果提出问题,尤其是反映主观方面的问题时,考虑人际关系等因素,不能坚持原则,即使发现问题能力再强,也不可能排除在评分时“添”照顾分、“送”人情分的现象。安全性评价关键是真实、客观、公正,评价结果失真,评价也就从根本上失去它的意义。从这一点看,邀请“第三者”评价有其有利的一面。

3)必须抓好整改才能使安全性评价取得实效,才能实现安全性评价的最终目的,即超前地发现和消除导致事故的危险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水平。有些经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由于狠抓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效果比较明显,相反,有的单位整改措施抓得不力,安全性评价效果就很难体现。

4)从一个网、省局的角度考虑,开展安全性评价需要在搞好试点的情况下,再全面推行。而且,选点要慎重,优先考虑那些发、供电企业领导人在开展安全性评价上持积极态度的单位,只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认认真真地进行查评,在上述单位搞试点,实践经验证明,安全性评价是会受到基层单位干部、职工认同的,对指导面上的评价将十分有利,切不可采用一哄而上的作法。

第五节  安全性评价的现实意义

从二年多来一些电厂、供电局的实践结果看,凡是根据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整改的,都取得程度不同的良好效果,证明安全性评价对于提高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评价可以使企业领导具体掌握本企业以及企业内容各方面、各系统基础强弱的程度,看到了“量化”后的差距。有些达标单位,危险因素仍然不少,有的部分、有的专业得分率只有60%~70%,说明这些方面的安全基础仍是相当薄弱的。有的长期保持安全无事故记录单位的领导,通过评价深有感触地说:我的一个最大收获是克服了自我感觉良好的倾向。

2)推动了部颁反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由于评价项目把部颁重点反措和规章制度中安全方面的关键内容做为对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列入了评价项目,因此,这些反措和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就成了查评的内容,并查出了很多问题,从而促进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克服了对习惯性违章相安无事的麻痹状态。

3)有利于对存在问题严重程度的确认。由于安全性评价对存在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进行了量化,暴露出许多过去企业已经发现的问题,存在对它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的情况。通过量化,矛盾明朗,从而有利于弄清是非,使对危险因素严重程度的不同看法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

4)有利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是切入点和落脚点。人、物、环境、管理四项因素,虽然都要查,但重点在管理,即使是人、物、环境的查评项目,也是从查管理入手的,而控制危险因素的措施,主要也是依靠加强管理,从管理上采取措施。评价中涉及管理工作是比较多的,诸如: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监督、培训管理等,对于与上述各项管理有关的评价项目的查评,客观上起了监督落实的作用,对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也十分有利。

5)评价是一个熟悉设备系统、熟悉反事故技术措施、熟悉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自我培训过程。实践表明:查证依据所涉及的国家标准、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不少班组人员是不熟悉的,甚至看都没有看到过。工程技术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或换岗的人员,也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全部掌握和熟悉的,因此,要参加查评,就要学习、掌握查评依据,因此实际上是一个自我培训过程。

安全性评价对电力工业来说是一件新事物,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实践中,集中电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经验和智慧,使它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特别是在人的可靠性评价、提高“量化”的科学水平、优化评价项目等方面,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1.冯肇瑞 . 崔国璋 . 安全系统工程 . 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87

2.李广进 . 分析评价与预测 . 大连:大连海军学院出版社,1994

3.韦冠俊 . 安全原理与事故预测 . 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

4.韩军等 . 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会,1992

5.曲和鼎等 . 安全软科学的理论与应用 .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1991

6.肖爱民等 . 事故管理 . 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

7.徐江等 . 安全管理学 . 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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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世博等 . 模糊数学 . 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

10.高凤林 . 质量管理的抽样检查方法 .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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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为模糊矩阵乘法符号,具体运算方法可参见有关著作。